宁夏销售公司“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代加工服务新增准入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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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销售公司“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代加工服务新增准入项目二次

宁夏销售公司“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代加工服务新增准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NH002-FW002

说明:招标投标全部流程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完成(http://**)。潜在投标人需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投标人用户手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销售公司“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代加工服务新增准入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 (略)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 (略) 自有品牌“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的发展,落实公司一体化营销策略,提高自有 (略) 场竞争力,实现“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毛利最大化,现向社会渠道进行“昆仑之夏”车辅产品代加工商资格准入,由选定加工商在中石油宁夏青铜峡油库(闲置资产)库房内建设生产线,为招标人生产“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项目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选定加工商,在中石油宁夏青铜峡油库(闲置资产)库房内建设生产线,生产线生产能力要求为:玻璃水生产设备(年产量5000吨)和防冻液生产设备(年产量1万吨),为招标人生产“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

2.3服务期限:项目框架协议期5年。

2.4到货周期:产品订单下达后5天内到货。

2.5项目增值税发票开具税率13%。

2.6费用:含税、运输、卸车、等相关费用。

2.7结算方式: (略) 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2.8售后服务及要求: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完善,有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团队,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方案。

2.9加工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宁夏回族自 (略) 建立生产基地。

2.10交货地点:全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玻璃水、防冻液的制造商;

(3)投标人 (略) 、 (略) 暂停供货、列入黑名单;

(4)业绩要求:提供**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类似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及对应结算发票、清单(如有);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查证);

(5)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最新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略) 从成立之日开始提供;

(6)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2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期。

3.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00: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4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5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

5.2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0.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宁夏石化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西夏区宁华园矿区办公楼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汪军 电子邮件:*@*ttp://**

电 话:*传 真:

咨询电话:* 转 交易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宁夏
宁夏销售公司“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代加工服务新增准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NH002-FW002

说明:招标投标全部流程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完成(http://**)。潜在投标人需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报名参与项目投标。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投标人用户手册》。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销售公司“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代加工服务新增准入项目(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 (略)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 (略) 自有品牌“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的发展,落实公司一体化营销策略,提高自有 (略) 场竞争力,实现“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毛利最大化,现向社会渠道进行“昆仑之夏”车辅产品代加工商资格准入,由选定加工商在中石油宁夏青铜峡油库(闲置资产)库房内建设生产线,为招标人生产“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项目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选定加工商,在中石油宁夏青铜峡油库(闲置资产)库房内建设生产线,生产线生产能力要求为:玻璃水生产设备(年产量5000吨)和防冻液生产设备(年产量1万吨),为招标人生产“昆仑之夏”车辅产品(玻璃水、防冻液)。

2.3服务期限:项目框架协议期5年。

2.4到货周期:产品订单下达后5天内到货。

2.5项目增值税发票开具税率13%。

2.6费用:含税、运输、卸车、等相关费用。

2.7结算方式: (略) 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2.8售后服务及要求: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完善,有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团队,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方案。

2.9加工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宁夏回族自 (略) 建立生产基地。

2.10交货地点:全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玻璃水、防冻液的制造商;

(3)投标人 (略) 、 (略) 暂停供货、列入黑名单;

(4)业绩要求:提供**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类似业绩1份(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及对应结算发票、清单(如有);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http://**.cn)”查证);

(5)财务要求: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最新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以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略) 从成立之日开始提供;

(6)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2投标人未处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置期。

3.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00: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4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5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http://**)。

5.2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0.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开标

开标时间: **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九、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宁夏石化招标中心

地 址: (略) 西夏区宁华园矿区办公楼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汪军 电子邮件:*@*ttp://**

电 话:*传 真:

咨询电话:* 转 交易平台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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