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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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岛建设办公室以岚智慧办〔2024〕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999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5.6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的,投标人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9 时30 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略) 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2月20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9999/ )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 年2月20日 09 时 30 分。

8.2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9999/ ) 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翁工

电子邮箱:*@*q.com

传 真: /

电 话:*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2层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0591-*转813

传 真:0591-*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 址: http://**:9999/

联系电话:0591-*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信息)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0591-*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1-1

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

1

*

*

*

1-2

系统集成与培训

1

*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请系统竣工验收。

项目实施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标准。

报价要求: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一览表”。

履约保证金:R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 详见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投标总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各项服务等所有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和要求”规定的软硬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与培训、运行维护等费用。若投标人未拥有相应项目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2. 合同总价风险包干范围:包括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和要求”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建设费用、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价格风险,由于投标人对招标要求理解不正确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可能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增加的总承包服务费,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与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智慧岛建设办公室以岚智慧办〔2024〕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内容详细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等,详见“附件1-1”。

3.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999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具备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实施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当被拒绝参加招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5.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5.4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投标:?不接受 □接受。

5.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5.6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的,投标人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9 时30 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略) 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2月20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9999/ )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 年2月20日 09 时 30 分。

8.2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9999/ ) 上发布。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翁工

电子邮箱:*@*q.com

传 真: /

电 话:*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2层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电子邮箱:*@*q.com

电 话:0591-*转813

传 真:0591-*

12.电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 址: http://**:9999/

联系电话:0591-*

13.招标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信息)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四层

联系电话:0591-*

附件1-1:招标项目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1-1

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楼宇智能化建设项目

1

*

*

*

1-2

系统集成与培训

1

*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提请系统竣工验收。

项目实施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信息化行业标准。

报价要求: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一览表”。

履约保证金:R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 详见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投标总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各项服务等所有费用,包括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和要求”规定的软硬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与培训、运行维护等费用。若投标人未拥有相应项目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2. 合同总价风险包干范围:包括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和要求”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建设费用、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价格风险,由于投标人对招标要求理解不正确或误解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可能增加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 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增加的总承包服务费,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与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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