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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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医院体外反搏仪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体外反搏仪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1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X2023-91.1B1

项目名称:体外反搏仪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体外反搏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 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附页);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厂家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附页);

3.3、提供在2023年1月1日至 (略) 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中心出具的在职人员缴费情况或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银行缴税付款凭证);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5、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需提供财务报表);

3.6、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1E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F)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略) 获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1E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娟

电话:029-*

(略) (略)

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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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体外反搏仪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1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X2023-91.1B1

项目名称:体外反搏仪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体外反搏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 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9、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供应商为制造厂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附页);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厂家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附页);

3.3、提供在2023年1月1日至 (略) 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中心出具的在职人员缴费情况或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银行缴税付款凭证);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5、提供完整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需提供财务报表);

3.6、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1E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F)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5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略) 获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安区郭杜街道文苑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11E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娟

电话:029-*

(略) (略)

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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