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倒班宿舍部分房间招租公告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倒班宿舍部分房间招租公告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倒班宿舍部分房间招租公告
一、出租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北京基地倒班宿舍部分房间公开出租。
(二)出租底价:300元/间/天(含税)。
(三)出租标的:北京基地倒班宿舍55间房间,承租间数至少20间,可谈。
(四)租赁期:1至3年,可谈。
(五)出租用途:人员住宿。
(六)项目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10-*。
(七)项目联系地址: (略) 大兴区航维街南航工程技术北京基地
二、出租方及出租房屋情况
(一)出租方名称:中国 (略)
(二)出租方资产执管人:中国 (略) (略)
(三)房屋权属:中国 (略) 。该房屋由中国 (略) 出资建设。
(四)房屋坐落位置: (略) 大兴区航维街南航工程技术北京基地安昕楼。
(五)房间面积:建筑面积46平方米/间,套内使用面积约37平方米/间。
(六)装修水平:室内为中等装修,地面为橡胶地面,内墙为乳胶漆,天花板为乳胶漆,门为木门,窗为钢窗,户型为1房1卫。
(七)家具配置:双人间:双人床2张,床头柜2个,书桌2张,椅子2张,衣柜2个,空调1个。
三、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或多个。
(二)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免租期:无。
(四)租金调整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可详谈。
(六)出租方承担费用:布草、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
(七)房屋使用用途要求:人员住宿。
(八)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否。
(九)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书(详见附件1)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意向承租方将会被出租人拉入企业限制合作名单,限制其与出租人的后续商务合作:(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 (略) 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九)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或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披露信息
(一)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1月30日
(二)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三)信息披露渠道: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四)遴选方式:对于同一区域房间,信息披露期内如出现一名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人与意向承租方协商确定是否成交。双方协商期间,如出现第二名意向承租方的,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报价相同,则依据意向承租方递交的《房屋承租申请书》中的其他承诺以及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条件的接受程度,由出租方综合评议后确定承租人。
(五)承租申请书的递交: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将《承租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密封后递交给出租方的项目联系人。
附件:1.承租申请书
2.项目照片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倒班宿舍部分房间招租公告
一、出租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北京基地倒班宿舍部分房间公开出租。
(二)出租底价:300元/间/天(含税)。
(三)出租标的:北京基地倒班宿舍55间房间,承租间数至少20间,可谈。
(四)租赁期:1至3年,可谈。
(五)出租用途:人员住宿。
(六)项目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10-*。
(七)项目联系地址: (略) 大兴区航维街南航工程技术北京基地
二、出租方及出租房屋情况
(一)出租方名称:中国 (略)
(二)出租方资产执管人:中国 (略) (略)
(三)房屋权属:中国 (略) 。该房屋由中国 (略) 出资建设。
(四)房屋坐落位置: (略) 大兴区航维街南航工程技术北京基地安昕楼。
(五)房间面积:建筑面积46平方米/间,套内使用面积约37平方米/间。
(六)装修水平:室内为中等装修,地面为橡胶地面,内墙为乳胶漆,天花板为乳胶漆,门为木门,窗为钢窗,户型为1房1卫。
(七)家具配置:双人间:双人床2张,床头柜2个,书桌2张,椅子2张,衣柜2个,空调1个。
三、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或多个。
(二)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免租期:无。
(四)租金调整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可详谈。
(六)出租方承担费用:布草、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
(七)房屋使用用途要求:人员住宿。
(八)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否。
(九)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书(详见附件1)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意向承租方将会被出租人拉入企业限制合作名单,限制其与出租人的后续商务合作:(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 (略) 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九)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或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披露信息
(一)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1月30日
(二)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三)信息披露渠道: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四)遴选方式:对于同一区域房间,信息披露期内如出现一名意向承租方的,由出租人与意向承租方协商确定是否成交。双方协商期间,如出现第二名意向承租方的,租金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报价相同,则依据意向承租方递交的《房屋承租申请书》中的其他承诺以及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条件的接受程度,由出租方综合评议后确定承租人。
(五)承租申请书的递交: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将《承租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密封后递交给出租方的项目联系人。
附件:1.承租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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