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年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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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年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4-2025年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略) (略) 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4-2025年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第二次)

预算金额:5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期

采购预算

1

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保障和满足机关职工食堂餐饮供应(共2个办公区)。

本项目服务期两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视服务情况招标人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98.6万元/每年,两年合计597.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视服务情况招标人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至 2024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略) (略) 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

方式:现场获取或在线上领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到 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略) (略) 服务大厅) 现场获取。 (2)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 (略) (略) (网址:http://**)本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①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 (略) (略) 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②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楼1004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扶贫政策: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库办〔2021〕75号文)的规定,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略) (略)
帐号:* 清算行号:*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开户银行:中 (略) (略) 中南路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西塞山区磁湖东路8号        

联系方式:朱丽明 0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联系方式:黄释娴、温飞飞、苏恩华*/ 027-*-8403、8413、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明

电 话:  0714-*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4-2025年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略) (略) 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Z-*-*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4-2025年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第二次)

预算金额:59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期

采购预算

1

机关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保障和满足机关职工食堂餐饮供应(共2个办公区)。

本项目服务期两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视服务情况招标人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98.6万元/每年,两年合计597.2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第一年服务期满后,视服务情况招标人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至 2024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 (略) (略) 服务大厅获取或在线上领取。

方式:现场获取或在线上领取。 (1)现场获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到 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略) (略) 服务大厅) 现场获取。 (2)线上获取:本项目采用线上下载方式获取文件,供应 (略) (略) (网址:http://**)本公告最下方“相关下载”版块内点击下载按钮登录并提交信息,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文件【①文件获取的具体操作流 (略) (略) 门户网站首页右侧“下载专区”下载《线上获取标书操作指引》查看;②线上获取标书应填写、上传的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被授权人应与登录账号的联系人为同一人)、如需缴纳信息费的还应提供付款凭证截图或照片,同时请扫码填写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开具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10楼1004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扶贫政策: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1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库办〔2021〕75号文)的规定,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略) (略)
帐号:* 清算行号:*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开户银行:中 (略) (略) 中南路支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西塞山区磁湖东路8号        

联系方式:朱丽明 0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联系方式:黄释娴、温飞飞、苏恩华*/ 027-*-8403、8413、8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明

电 话: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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