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零星隔帘、窗帘等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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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零星隔帘、窗帘等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 (略) 零星隔帘、窗帘等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 (略) 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 (略) 零星隔帘、窗帘等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
  2、预算金额:8万元/年,采取单价下浮率报价。单价最高限价由采购人设置,报价参照采购人设置的单价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综合考虑,只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率比例)。
  3、最高限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单价限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备注
1
医用隔帘
1
65
含辅料及安装费
2
L形隔帘轨道
1
42
含配件及安装费
3
遮光卷帘
平方米
1
60
含扣件及安装费
4
阳光面料卷帘
平方米
1
60
含扣件及安装费
5
遮光布帘
1
68
含辅料及安装费
6
铝合金轨道
1
44
含配件及安装费
7
纱帘
1
45
含辅料及安装费
8
高分子拉珠百叶
平方米
1
150
含配件及安装费
9
窗帘挂钩
1
2
10
普通卷帘扣件
1
4.5
11
棉门帘
平方米
1
245
含配重,视窗及安装费
12
PVC磁条门帘(配重、腰线)
平方米
1
248
含配重及安装费
13
PVC磁块门帘(配重、腰线)
平方米
1
475
含配重及安装费
备注:隔帘,布帘,纱帘结算时按照延长米金额加轨道金额。
  4、采购需求:南通 (略) 拟采购零星隔帘、窗帘等物资, (略) 使用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5、合同期限:供货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内综合单价不变。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下一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
  2、地点:供应商在“南通 (略) 官网”自行下载。
  3、售价:300元/份,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采购活动开始地点:南通 (略) 2号楼6楼60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本项目须提供样品,样品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 (略)
  地址: (略) 西寺路20号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路356号11层
  联系人:童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艳
  联系方式:*
附件.doc

项目概况
南通 (略) 零星隔帘、窗帘等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 (略) 官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 (略) 零星隔帘、窗帘等物资采购及安装项目
  2、预算金额:8万元/年,采取单价下浮率报价。单价最高限价由采购人设置,报价参照采购人设置的单价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综合考虑,只报一个统一的下浮率比例)。
  3、最高限价: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单价限价: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备注
1
医用隔帘
1
65
含辅料及安装费
2
L形隔帘轨道
1
42
含配件及安装费
3
遮光卷帘
平方米
1
60
含扣件及安装费
4
阳光面料卷帘
平方米
1
60
含扣件及安装费
5
遮光布帘
1
68
含辅料及安装费
6
铝合金轨道
1
44
含配件及安装费
7
纱帘
1
45
含辅料及安装费
8
高分子拉珠百叶
平方米
1
150
含配件及安装费
9
窗帘挂钩
1
2
10
普通卷帘扣件
1
4.5
11
棉门帘
平方米
1
245
含配重,视窗及安装费
12
PVC磁条门帘(配重、腰线)
平方米
1
248
含配重及安装费
13
PVC磁块门帘(配重、腰线)
平方米
1
475
含配重及安装费
备注:隔帘,布帘,纱帘结算时按照延长米金额加轨道金额。
  4、采购需求:南通 (略) 拟采购零星隔帘、窗帘等物资, (略) 使用的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5、合同期限:供货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内综合单价不变。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下一年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
  2、地点:供应商在“南通 (略) 官网”自行下载。
  3、售价:300元/份,随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2月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采购活动开始地点:南通 (略) 2号楼6楼60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免收;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涉及响应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响应保证金执行。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本项目须提供样品,样品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全,视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 (略)
  地址: (略) 西寺路20号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崇川区工农路356号11层
  联系人:童艳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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