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妇儿医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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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妇儿医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 (略) (略)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C*

项目名称: (略) (略)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000元

最高限价:65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覆盖儿科大楼、门诊楼、病房楼、科技楼、公建楼。覆盖面积:原儿科大楼部分为1万多平方米,加上新改造的老楼部分1.7万平面积。系统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6、防排烟系统7、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若服务良好,可续签下一年度,最多可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维保单位必须具备消防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执业资质和能力。须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件要求,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2: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方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本项目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并致电0412-*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三道街115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睿

电 话:0412-*


项目概况

( (略) (略)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C*

项目名称: (略) (略)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000元

最高限价:65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覆盖儿科大楼、门诊楼、病房楼、科技楼、公建楼。覆盖面积:原儿科大楼部分为1万多平方米,加上新改造的老楼部分1.7万平面积。系统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 消火栓系统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6、防排烟系统7、应急疏散照明指示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若服务良好,可续签下一年度,最多可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维保单位必须具备消防及相关部门要求的执业资质和能力。须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文件要求,具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2: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方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本项目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并致电0412-*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三道街115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 (略)

地址: (略) 铁西区四方台路306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睿

电 话: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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