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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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中心医院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9

项目名称: (略) (略) 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2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中有消毒产品的,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采购文件: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针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 (略) (略) (略) )

地址: (略) 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 (略)

地址: (略) 高坪区江东中路三段金融广场3栋606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17-*

四川顺 (略)

2024年01月30日


项目概况

(略) (略) 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9

项目名称: (略) (略) 消毒杀菌用品一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2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中有消毒产品的,提供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采购文件: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针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 (略) (略) (略) )

地址: (略) 顺庆区人民南路97号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顺 (略)

地址: (略) 高坪区江东中路三段金融广场3栋606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17-*

四川顺 (略)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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