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市奖补资金项目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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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市奖补资金项目施工监理

2023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市奖补资金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市奖补资金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 (略) 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市奖补资金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1.万亩示范方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品建村、堑南村、上湖村,边界范围为:北至栟茶运河,南至品建村,西至跃进河,东至翻身河;

2.千亩示范方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中部,西至沈海高速,东临春风河,北至韩丰河,南至三角中心河,涉及三丰村一个行政村。

(2)工程规模:项目财政总投资额约850万元。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新建灌溉泵站;灌溉泵站智能化改造;新建防渗明渠;新建输水管道;新建配套建筑物;路下涵;节制闸;管道明渠沟通井;道路限高限宽门;桥梁加设一字挡土墙;水泥路改造;新建田间视频监视系统;新*支渠岸坡防护工程;无人机社会化服务监管;数据服务接口开发; (略) 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泵站控制平台等监理。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9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1.80%。

(6)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8)其它:本工程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工程师 具备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交易发起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交易发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响应人承诺书;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监理人员相关证书。

3.5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员

1名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总计

3名

说明: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确保每天有2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均须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注:表中人员不可兼职)。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

2、投标人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人员保证正常在施工现场,招标人、行政审批局、纪委每月将分别对监理人员进行突击考核。

3.6履约不合格单位:/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略) 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02 月 06 日 09 :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略) 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单位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必须备注:所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开发区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 (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 (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 (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3交易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 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 (略) 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 (略) 新 (略)

地 址: (略) 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地 址: (略) 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联系人:*邦钧 联 系 人:于旭红

电 话:* 电 话:0513-*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 (略) 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长江中路1222号

联系人:王贇

电 话:0513-*

2023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市奖补资金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市奖补资金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单位为 (略) 新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开发区高标准农田示范方市奖补资金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

1.万亩示范方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品建村、堑南村、上湖村,边界范围为:北至栟茶运河,南至品建村,西至跃进河,东至翻身河;

2.千亩示范方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中部,西至沈海高速,东临春风河,北至韩丰河,南至三角中心河,涉及三丰村一个行政村。

(2)工程规模:项目财政总投资额约850万元。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新建灌溉泵站;灌溉泵站智能化改造;新建防渗明渠;新建输水管道;新建配套建筑物;路下涵;节制闸;管道明渠沟通井;道路限高限宽门;桥梁加设一字挡土墙;水泥路改造;新建田间视频监视系统;新*支渠岸坡防护工程;无人机社会化服务监管;数据服务接口开发; (略) 高标准农田信息化建设-泵站控制平台等监理。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9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1.80%。

(6)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8)其它:本工程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工程师 具备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有在监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4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交易发起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交易发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响应人承诺书;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监理人员相关证书。

3.5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监理员

1名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总计

3名

说明: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若不满足所列各项基本要求,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确保每天有2名及以上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含总监)均须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注:表中人员不可兼职)。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

2、投标人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人员保证正常在施工现场,招标人、行政审批局、纪委每月将分别对监理人员进行突击考核。

3.6履约不合格单位:/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略) 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02 月 06 日 09 :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略) 人民政府网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单位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必须备注:所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开发区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 (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 (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 (略) 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3交易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 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 (略) 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 (略) 新 (略)

地 址: (略) 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地 址: (略) 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

联系人:*邦钧 联 系 人:于旭红

电 话:* 电 话:0513-*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 (略) 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长江中路1222号

联系人:王贇

电 话: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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