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暨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月活动...
关于开展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暨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月活动...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暨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略) 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31日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
三年攻坚行动暨农业生产托管
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 (略) 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三年攻坚行动, (略) 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形式
(一)线上宣传。依托媒体报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公众账号、官网,12582/12316平台、“吉农码”、信息进村入户平台、易农宝APP等,开展线上政策宣讲、案例示范、咨询问答、视频推送、群发短信微信信息等,做好政策宣传推广。
(二)线下宣传。在乡村火车站、客运站、 (略) 场等人员集散场所,以条幅、海报、传单、展板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发动基层干部利用春节走访慰问、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活动,开展政策宣讲、材料发放,送政策进村入户。
二、宣传内容
(一)三年攻坚行动举措政策解读;
(二)农业生产托管优势和好处、政策措施、参与流程、典型案例;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相关政策等。
三、宣传时间
2月1日-3月1日。
四、相关事项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协调宣传活动,及时调度各地宣传工作情况,择优选取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经验亮点等进行推荐发布。各地要整合多方资源,丰富宣传形式,结合自身特色,抓紧制定本地宣传实施计划,上下联动、层层发力,为宣传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营造良好的浓厚氛围。
附件:1. (略)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及服务标准指引
2.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标语
3.活动情况统计表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三年攻坚行动暨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略) 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31日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
三年攻坚行动暨农业生产托管
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 (略) 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启动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壮大三年攻坚行动, (略) 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形式
(一)线上宣传。依托媒体报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公众账号、官网,12582/12316平台、“吉农码”、信息进村入户平台、易农宝APP等,开展线上政策宣讲、案例示范、咨询问答、视频推送、群发短信微信信息等,做好政策宣传推广。
(二)线下宣传。在乡村火车站、客运站、 (略) 场等人员集散场所,以条幅、海报、传单、展板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发动基层干部利用春节走访慰问、业务技能培训等工作活动,开展政策宣讲、材料发放,送政策进村入户。
二、宣传内容
(一)三年攻坚行动举措政策解读;
(二)农业生产托管优势和好处、政策措施、参与流程、典型案例;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相关政策等。
三、宣传时间
2月1日-3月1日。
四、相关事项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协调宣传活动,及时调度各地宣传工作情况,择优选取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经验亮点等进行推荐发布。各地要整合多方资源,丰富宣传形式,结合自身特色,抓紧制定本地宣传实施计划,上下联动、层层发力,为宣传活动开展提供有力支撑,营造良好的浓厚氛围。
附件:1. (略)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及服务标准指引
2.农业生产托管宣传标语
3.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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