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某单位遴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配送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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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某单位遴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配送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呼和浩特某单位遴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配送商公开招标项目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某单位遴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配送商公开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QSHZK-F1001(ZB*)
  • 项目概况:

为呼和浩特某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及药品配送服务,本项目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拟中标一家投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六)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说明。

(七)投标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及有效期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投标供应商如为销售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及有效期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注:1、本次采购评审阶段(评审时进行)、复审阶段(评审完成后进行)将对是否有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的除没收投标保证金、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罚款外,将采取书面警告、通报地方主管单位和纳入军队和地方政府采购黑名单等处罚。

2、投标企业或个人不得提供变造、伪造或串通他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该企业或个人将被纳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不得被部队单位列入黑名单,如有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拒绝相关投标人投标,相关投标人在本项目的中标无效,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每日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身份证;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在本公司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可不提供);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投标供应商近半年(2023年7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投标供应商近半年(2023年7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无纳税提供零申报证明);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9.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在处罚期内))网页查询截图;

11.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12.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及有效期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投标供应商如为销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及有效期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提供扫描件,不得拍照),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供应商自行把握审核所需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代理机构邮箱:*@*q.com。

2.现场获取方式。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电子版材料。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户名:内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

行号:*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内 (略) 20楼5号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内 (略) 20楼5号开标室。

八、样品

不提供

九、现场勘查

不组织

十、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一、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系人:陈腾达、黄嘉欣

电 话:0471-*

邮 箱:*@*q.com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人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0471-*

采购机构: (略)

2024年1月31日

,呼和浩特

呼和浩特某单位遴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配送商公开招标项目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某单位遴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配送商公开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QSHZK-F1001(ZB*)
  • 项目概况:

为呼和浩特某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及药品配送服务,本项目投标单位不少于3家,拟中标一家投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六)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说明。

(七)投标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及有效期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投标供应商如为销售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及有效期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注:1、本次采购评审阶段(评审时进行)、复审阶段(评审完成后进行)将对是否有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的除没收投标保证金、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罚款外,将采取书面警告、通报地方主管单位和纳入军队和地方政府采购黑名单等处罚。

2、投标企业或个人不得提供变造、伪造或串通他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资质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该企业或个人将被纳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不得被部队单位列入黑名单,如有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拒绝相关投标人投标,相关投标人在本项目的中标无效,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6日,每日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身份证;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在本公司近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可不提供);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投标供应商近半年(2023年7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投标供应商近半年(2023年7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无纳税提供零申报证明);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9.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在处罚期内)、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在处罚期内))网页查询截图;

11.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网页查询截图;

12.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及有效期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投标供应商如为销售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所涉及的内容)及有效期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提供扫描件,不得拍照),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供应商自行把握审核所需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代理机构邮箱:*@*q.com。

2.现场获取方式。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电子版材料。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户名:内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

行号:*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内 (略) 20楼5号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内 (略) 20楼5号开标室。

八、样品

不提供

九、现场勘查

不组织

十、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一、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系人:陈腾达、黄嘉欣

电 话:0471-*

邮 箱:*@*q.com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人

联系人:岳先生

电话:0471-*

采购机构: (略)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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