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无锡市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略) 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项目业主为无锡锡山 (略) ,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2559.8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 (略) 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投标人为其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上传原件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1.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或2022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1.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将联合体成员信息在在报名阶段予以完善(具体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中“投标报名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 18时 至 2024年02月05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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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略) 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项目业主为无锡锡山 (略) ,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2559.8 万元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 (略) 锡山区政府低碳综合智慧能源节能改造服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投标人为其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上传原件扫描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1.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或2022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3.1.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将联合体成员信息在在报名阶段予以完善(具体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中“投标报名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 18时 至 2024年02月05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07/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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