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结核病防治所全自动分枝杆菌监测仪)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结核病防治所全自动分枝杆菌监测仪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4252
项目名称: (略) 结核病防治所全自动分枝杆菌监测仪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数量:1台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1:检测方式:数据每小时采集一次,24小时持续不间断监测;
*2:检测通量:≥400个检测通道
3:设备独立性:检测系统每个子机功能独立,可单独拆分不影响其它单机使用。
4:结果显示:全中文彩色触控显示屏,800*480像素,中文人机交互画面,可显示系统状态及各孔位实时状态。自动分析软件,完整曲线呈现;内置条码扫描仪。
5:检测周期:阳性培养平均时间4~11天,阴性检测天数最长≤42天。报阳或报阴时可查询完整生长曲线,方便人机结果的判读审核。
6:自动化程度高:具有检测孔位状态实时监控功能,检测中断、标本新放置或检测孔缺失等状态可自动刷新且数据不丢失。
7:校正频率:每小时自动校正功能,无需人工检测校正。
8:样本类型:能对如痰、组织、胃液、大便及其他非血液标本进行分枝杆菌检测。
9:自检功能:设备自检系统可实时提示系统使用状态,避免查询手册,可及时处理仪器状态,处理完毕后可手动/自动清除错误状态。
10:数据存储:配置SD卡,能存储每个孔位半年内的培养监测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0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标室( (略) 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结核病防治所
地 址: (略) 振兴区桃源街4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同源 (略)
地 址: (略) 元宝区沙河镇街83- (略) 二楼
联系方式: 0415-*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丹东建新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同源 (略)
账号: *00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卜晓蕾
电 话: 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