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学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本学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ZZ40214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司法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投标人投标期间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3年(2022年2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2月07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司法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
2.2 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需求 |
1 | 学生食堂一楼食材服务采购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学生食堂二、三楼食材服务采购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包
2.7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投标人投标期间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3年(2022年2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2日09时00分到2024年2月7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
一包、二包
4.2.1 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评审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4.2.2 本项目只接受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ttp://**并 (略) 工作人员(于工*),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3 投标人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5)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内容包含:①本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本企业投标期间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本企业以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④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等。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②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包,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缴纳完标书款,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标书款视为无效(以代理机构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司法 (略)
地 址: (略) (略) 香坊区司法路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于女士
电 话:0451-*转810
电子邮件:*@*ttp://**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招标人:黑龙江司法 (略)
地址: (略) (略) 香坊区司法路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于女士
电话:0451-*转810
电子邮件:*@*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本学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ZZ40214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黑龙江司法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投标人投标期间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3年(2022年2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2月07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黑龙江司法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食材服务采购
2.2 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需求 |
1 | 学生食堂一楼食材服务采购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学生食堂二、三楼食材服务采购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包
2.7 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投标人投标期间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近3年(2022年2月1日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2日09时00分到2024年2月7日16时0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获取方式:
一包、二包
4.2.1 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评审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4.2.2 本项目只接受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ttp://**并 (略) 工作人员(于工*),对于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3 投标人邮箱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不需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不需提供);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是经销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5)企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内容包含:①本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本企业投标期间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本企业以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④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等。
注:未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注意事项:①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②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只有按上述要求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包,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缴纳完标书款,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标书款视为无效(以代理机构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司法 (略)
地 址: (略) (略) 香坊区司法路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王女士、于女士
电 话:0451-*转810
电子邮件:*@*ttp://**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招标人:黑龙江司法 (略)
地址: (略) (略) 香坊区司法路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于女士
电话:0451-*转810
电子邮件:*@*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