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心区污水处理设备运营维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心区污水处理设备运营维护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1)设备保养良好、运行正常。
2)全年出水水质达标,水质标准特征指标(单位)CODcr、BOD5、SS、氨氮、总磷、pH要求达到一级A(莲华村要求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
3)在整个运营期内保障本项目15台设备运营良好,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并达到合格标准。
4)中标人需安排专人负责设备设施周边及进、出口水处的清洁卫生管理,保证道路平整、畅通、干净、无杂物堆置,绿化区内无杂草、无枯叶垃圾、苗木及时修剪,确保场地整洁美观。进、出水口及时清捞,确保水面无漂浮垃圾、水口无淤泥堵塞。
全年出水水质达标,水质标准特征指标(单位)CODcr、BOD5、SS、氨氮、总磷、pH要求达到一级A(莲华村要求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 位置 | 设备 厂家 | 设备数量 | 设备型号或工艺 | 日处理量 | 物料名称及预计投放量 | 水质标准 |
1 | 莲华村(二期) | 湖南金汇通 (略) | 4台 | 金达莱JDL-FMBR-500 | 500t/d/台 | 次氯酸钠:3000L/年 柠檬酸:3000L/年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2 | 新港湾 | 湖南恒凯 (略) | 1台 | 安徽绿岸 | 100t/d/台 | 聚合氯化铝:2.5t/年 聚*烯酰胺:0.5t/年 消毒剂:2.5 t/年 | |
3 | 寿塘村 | 3台 | 金达莱JDL-FMBR-500 | 500t/d/台 | |||
4 | 1#支流(京广铁路以西牛力混凝土搅拌站) | 湖南 (略) | 3台 | MBR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 500t/d/台 | 次氯酸钠:3000L/年 柠檬酸:3000L/年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5 | 2#支流(一力物流园) | 湖南 (略) | 3台 | AAO+污泥削减 | 500t/d/台 | PAC: 5g/m?(10%) | |
6 | 3#支流(铭安社区) | 1台 | 500t/d/台 | PAC: 5g/m?(10%) |
1、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考核细则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略) 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 249号)的要求,考评内容如下:
1)设备正常运行,出水量达到设计标准。
2)设备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B)排放标准。
3)若设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停机的,应提前1天报备。
4)按照出厂要求进行维护,且日常维护台账完整及时。
5、处罚机制
1)非正常停机处罚:若发现污水处理设备停机未报备(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备),罚款1000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
2)出水量不达标处罚:若发现进水水量充足但处理水量不足设计值(通过流量表记录及出水口来判断),罚款1000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
3)设备运行巡查台账不全处罚:应按照出厂要求进行维护,若发现运行维护台账记录不全(一周以上无记录),设备运行巡查表具体模板详见附件,罚款1000元/次,并责令补齐。
4)不定期抽检:采购人将委托专业的检测单位对设备出水不定期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任意单项指标超出标准值数量15%,则视为当次检测不合格,对不合格指标处5000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
5)定期抽检:环境监测部门将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测,未达到水质要求标准,采购人将扣除当月设备运营费,中标人须立即整改。连续两次监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不合格月份设备运营费用。同时因水质达不到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在实施维修保养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记录并汇总提供给采购人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详细内容包括以上项目维修保养前的分项详细情况;保养和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更换的零、配件数量及型号;维修保养后的效果及结论;维修保养日期及具体保养人;
2)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
1、中标人负责培训、考核上岗技术人员,使其尽快掌握设备使用性能及正确的操作方法。
2、中标人认真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时,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情况,并提出解决的方案。
3、在整个运营期内中标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运营、维护和修理,保障本项目15台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
4、中标人必须建立各方面应急预案,包括停电、安全生产事故及特殊天气防御等。
5、在运营期内,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概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民事责任;中标人必须依法用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意外险和工伤责任险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主动配合水质维护管理过 (略) 民投诉,如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1)设备保养良好、运行正常。
2)全年出水水质达标,水质标准特征指标(单位)CODcr、BOD5、SS、氨氮、总磷、pH要求达到一级A(莲华村要求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
3)在整个运营期内保障本项目15台设备运营良好,安全、稳定地处理污水并达到合格标准。
4)中标人需安排专人负责设备设施周边及进、出口水处的清洁卫生管理,保证道路平整、畅通、干净、无杂物堆置,绿化区内无杂草、无枯叶垃圾、苗木及时修剪,确保场地整洁美观。进、出水口及时清捞,确保水面无漂浮垃圾、水口无淤泥堵塞。
全年出水水质达标,水质标准特征指标(单位)CODcr、BOD5、SS、氨氮、总磷、pH要求达到一级A(莲华村要求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设备 位置 | 设备 厂家 | 设备数量 | 设备型号或工艺 | 日处理量 | 物料名称及预计投放量 | 水质标准 |
1 | 莲华村(二期) | 湖南金汇通 (略) | 4台 | 金达莱JDL-FMBR-500 | 500t/d/台 | 次氯酸钠:3000L/年 柠檬酸:3000L/年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2 | 新港湾 | 湖南恒凯 (略) | 1台 | 安徽绿岸 | 100t/d/台 | 聚合氯化铝:2.5t/年 聚*烯酰胺:0.5t/年 消毒剂:2.5 t/年 | |
3 | 寿塘村 | 3台 | 金达莱JDL-FMBR-500 | 500t/d/台 | |||
4 | 1#支流(京广铁路以西牛力混凝土搅拌站) | 湖南 (略) | 3台 | MBR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 500t/d/台 | 次氯酸钠:3000L/年 柠檬酸:3000L/年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5 | 2#支流(一力物流园) | 湖南 (略) | 3台 | AAO+污泥削减 | 500t/d/台 | PAC: 5g/m?(10%) | |
6 | 3#支流(铭安社区) | 1台 | 500t/d/台 | PAC: 5g/m?(10%) |
1、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整体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考核细则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略) 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 249号)的要求,考评内容如下:
1)设备正常运行,出水量达到设计标准。
2)设备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B)排放标准。
3)若设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需停机的,应提前1天报备。
4)按照出厂要求进行维护,且日常维护台账完整及时。
5、处罚机制
1)非正常停机处罚:若发现污水处理设备停机未报备(以短信或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备),罚款1000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
2)出水量不达标处罚:若发现进水水量充足但处理水量不足设计值(通过流量表记录及出水口来判断),罚款1000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
3)设备运行巡查台账不全处罚:应按照出厂要求进行维护,若发现运行维护台账记录不全(一周以上无记录),设备运行巡查表具体模板详见附件,罚款1000元/次,并责令补齐。
4)不定期抽检:采购人将委托专业的检测单位对设备出水不定期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任意单项指标超出标准值数量15%,则视为当次检测不合格,对不合格指标处5000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
5)定期抽检:环境监测部门将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测,未达到水质要求标准,采购人将扣除当月设备运营费,中标人须立即整改。连续两次监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不合格月份设备运营费用。同时因水质达不到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在实施维修保养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记录并汇总提供给采购人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详细内容包括以上项目维修保养前的分项详细情况;保养和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更换的零、配件数量及型号;维修保养后的效果及结论;维修保养日期及具体保养人;
2)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
1、中标人负责培训、考核上岗技术人员,使其尽快掌握设备使用性能及正确的操作方法。
2、中标人认真做好与本项目相关的日常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存在问题时,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情况,并提出解决的方案。
3、在整个运营期内中标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管理、运营、维护和修理,保障本项目15台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
4、中标人必须建立各方面应急预案,包括停电、安全生产事故及特殊天气防御等。
5、在运营期内,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概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民事责任;中标人必须依法用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意外险和工伤责任险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主动配合水质维护管理过 (略) 民投诉,如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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