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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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科〔2024〕18号

(略) 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科技部《“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有关要求,在原“ (略) 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的基础上,开展“ (略)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以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创新,强化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能力, (略) 建设。

  一、工作目标

   (略) 县域,以集成创新为主导,重点支持有一定规模但亟需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导产业,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开展攻关,引进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形成县域主导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新格局,深化乡村产业振兴。

  二、实施原则

  (一)需求导向,突出示范。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科技需求,以县域主导产业应用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与成果转化升级等为重点,提升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水平。

  (二)绩效为先,强化管理。强化目标管理,项目申报时即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机制。

  (三)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机制作用,坚持经费来源多元化原则, (略) 级财政投入,鼓励地方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四)责任明确,协同推进。发挥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组织机制,各方权责清晰,协同推进。

  三、支持范围及资金

   (略) 县域全覆盖。107个县(市、区)(见附件)各支持1个项目(泌阳县、郸城县、光山县、新蔡县各支持2个项目)。按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分类进行项目资金支持。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 (略)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注册时间满1年, (略) 级(含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具备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经费的3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优先支持自筹资金投入比例高的项目。

  (三)项 (略) 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体现当地特色,应属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主导产业科技创新需求。项目可行性强,带动产业发展作用明显。

  (四)具备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较强,具有建立项目示范推广基地的基础条件和相应资金投入。

  (五)在“信用河南”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申 (略) 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六)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立项时明确。

  五、项目组织程序

  (一)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须签署审核意见。

  (二)县(市)申报材料经县(市)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 (略) 科技厅。

  (三) (略) 所辖区的申报材料经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 (略) 科技局, (略) 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加 (略) 科技厅。

  (四)省 (略) 财政厅对上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复核,指导规范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立项支持。

  六、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和《实施方案》WORD版原文件及《推荐汇总表》一并于3月15 (略) 科技厅邮箱。

  (二)联系方式

  1. 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处

  联 系 人:马富举 0371-*

薛长江 0371-*

  工作邮箱:*@*63.com

  地 址: (略) 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15室

  邮 编:*

  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联 系 人:*军锋 0371-*


  附件:1. 107个县(市、区)名单

2. (略)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 (略)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略) 科学技术厅 (略) 财政厅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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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科〔2024〕18号

(略) 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科技部《“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有关要求,在原“ (略) 县(市)创新引导计划”的基础上,开展“ (略)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以科技创新助推产业创新,强化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能力, (略) 建设。

  一、工作目标

   (略) 县域,以集成创新为主导,重点支持有一定规模但亟需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导产业,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开展攻关,引进和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形成县域主导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新格局,深化乡村产业振兴。

  二、实施原则

  (一)需求导向,突出示范。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科技需求,以县域主导产业应用技术的研发、示范推广与成果转化升级等为重点,提升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水平。

  (二)绩效为先,强化管理。强化目标管理,项目申报时即明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机制。

  (三)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发挥“政产学研用”联合机制作用,坚持经费来源多元化原则, (略) 级财政投入,鼓励地方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四)责任明确,协同推进。发挥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组织机制,各方权责清晰,协同推进。

  三、支持范围及资金

   (略) 县域全覆盖。107个县(市、区)(见附件)各支持1个项目(泌阳县、郸城县、光山县、新蔡县各支持2个项目)。按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分类进行项目资金支持。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单 (略)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注册时间满1年, (略) 级(含市级)以上研发平台,具备项目实施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经费的3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足额到位,优先支持自筹资金投入比例高的项目。

  (三)项 (略) 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体现当地特色,应属当地政府关心、百姓关注、急需解决的主导产业科技创新需求。项目可行性强,带动产业发展作用明显。

  (四)具备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较强,具有建立项目示范推广基地的基础条件和相应资金投入。

  (五)在“信用河南”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申 (略) 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六)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立项时明确。

  五、项目组织程序

  (一)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县(市、区)科技部门、财政部门须签署审核意见。

  (二)县(市)申报材料经县(市)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 (略) 科技厅。

  (三) (略) 所辖区的申报材料经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 (略) 科技局, (略) 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加 (略) 科技厅。

  (四)省 (略) 财政厅对上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复核,指导规范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立项支持。

  六、报送要求及联系方式

  (一)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和《实施方案》WORD版原文件及《推荐汇总表》一并于3月15 (略) 科技厅邮箱。

  (二)联系方式

  1. 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处

  联 系 人:马富举 0371-*

薛长江 0371-*

  工作邮箱:*@*63.com

  地 址: (略) 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315室

  邮 编:*

  2.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联 系 人:*军锋 0371-*


  附件:1. 107个县(市、区)名单

2. (略)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 (略) 乡村振兴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略) 科学技术厅 (略)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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