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镇景区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镇景区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镇景区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 (略) 受 (略) 委托,就下列乌镇景区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C[2024]018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酒店一次性用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
供货期:2年。
项目预算:3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17点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浙江 (略) ( (略) 肖冰路858号同安大厦D口电梯12楼1207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4:00时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浙江 (略) 1011开标室( (略) 肖冰路858号同安大厦D口电梯10楼101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2024年 2月29日14:00时整
七、开标地点:浙江 (略) 1011开标室( (略) 肖冰路858号同安大厦D口电梯10楼1011室)。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 (略) 提出质疑(联系人:周先生0573-*)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乌镇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0573-*
地点: (略) 肖冰路858号同安大厦D口12楼
(3)监督管理单位: (略) 法务部、财务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乌镇镇
(略)
浙江 (略)
2024年2月1日
乌镇景区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 (略) 受 (略) 委托,就下列乌镇景区酒店客房一次性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C[2024]018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酒店一次性用品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清单。
供货期:2年。
项目预算:31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17点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浙江 (略) ( (略) 肖冰路858号同安大厦D口电梯12楼1207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4:00时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浙江 (略) 1011开标室( (略) 肖冰路858号同安大厦D口电梯10楼1011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六、开标时间:2024年 2月29日14:00时整
七、开标地点:浙江 (略) 1011开标室( (略) 肖冰路858号同安大厦D口电梯10楼1011室)。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 (略) 提出质疑(联系人:周先生0573-*)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等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http://**(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乌镇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0573-*
地点: (略) 肖冰路858号同安大厦D口12楼
(3)监督管理单位: (略) 法务部、财务部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乌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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