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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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公示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的通知》(浙财农〔2023〕78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 (略)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55号)文件,经研究,确定补助项目为:富泽村千岛畲宴带配套建设,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3万元、省补助资金14万元。

从今日起7日内,若有异议,请到县民宗局222办公室或拨打电话*反映。

中共淳安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4年 2 月 1 日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的通知》(浙财农〔2023〕78号)和《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 (略)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55号)文件,经研究,确定补助项目为:富泽村千岛畲宴带配套建设,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3万元、省补助资金14万元。

从今日起7日内,若有异议,请到县民宗局222办公室或拨打电话*反映。

中共淳安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24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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