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七医院口腔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第七医院口腔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口腔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623室 | ||
开标时间 | **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华凯、王慧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817北路2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女士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华凯、王慧婧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略) (略) 口腔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6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1
项目名称: (略) (略) 口腔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多功能护理床 | 20台 | 96000 | 96000 | 工业 | 否 | 96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为:多功能护理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承诺函 (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623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 |
账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817北路238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王慧婧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王慧婧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口腔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623室 | ||
开标时间 | **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华凯、王慧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817北路2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女士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蔡华凯、王慧婧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略) (略) 口腔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62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1
项目名称: (略) (略) 口腔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多功能护理床 | 20台 | 96000 | 96000 | 工业 | 否 | 96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标的为:多功能护理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承诺函 (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623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 (略) (略) 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略) (略)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 |
账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817北路238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蔡华凯、王慧婧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华凯、王慧婧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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