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印刷品耗材类采购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印刷品耗材类采购
项目概况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印刷品耗材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信 (略) (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XD*;
项目名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印刷品耗材类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
采购需求:印刷品耗材类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鑫信 (略) (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 (略) );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鑫信 (略) 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信 (略) 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 (略)
地址: (略) 凡河新区
联系方式:董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信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 (略)
联系方式:姚女士/尹女士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铁岭光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信 (略)
账号:*00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24-*
项目概况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印刷品耗材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鑫信 (略) (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XD*;
项目名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2024年印刷品耗材类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2万元;
采购需求:印刷品耗材类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鑫信 (略) (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 (略) );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鑫信 (略) 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鑫信 (略) 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 (略)
地址: (略) 凡河新区
联系方式:董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信 (略)
地址: (略) 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 (略)
联系方式:姚女士/尹女士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中国 (略) 铁岭光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信 (略)
账号:*00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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