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自建监控系统升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无锡市公安局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机场分局自建监控系统升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自建监控系统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 (略) (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XTCG2023-058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自建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1 |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自建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 * | 无锡公安局机场分局机场公共区域外部道路监控系统于2016年11月竣工验收,共建设32台道路治安卡口摄像机、213台道路治安监控摄像机以及配套的布线管路、安防网络、后端管理平台、供电模块等,监控点位主要分布在室外道路旁,监控范围覆盖了雪梅路以南空港路、航发路、航达路等所有苏南硕放机场出入路段,到2023年时,道路监控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已超过7年,近年来新的视频监控技术不断进步,也更加的走向高清化,随着各种设备的老化,原有视频监控系统表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严重影响机场分局安全防范管理。 项目整体质保期: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否 | * | 5年 |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http://**.cn)等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且满6个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6)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 (略) (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自带U盘。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
售价(元):200.00
答疑地点:网上答疑澄清
答疑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高浪西路58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蔡少华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 (略)
地 址: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
联系方式: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乾、韦雪静(经办人)、徐嘉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自建监控系统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 (略) (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XTCG2023-058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自建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1 | (略) 公安局机场分局自建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 * | 无锡公安局机场分局机场公共区域外部道路监控系统于2016年11月竣工验收,共建设32台道路治安卡口摄像机、213台道路治安监控摄像机以及配套的布线管路、安防网络、后端管理平台、供电模块等,监控点位主要分布在室外道路旁,监控范围覆盖了雪梅路以南空港路、航发路、航达路等所有苏南硕放机场出入路段,到2023年时,道路监控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已超过7年,近年来新的视频监控技术不断进步,也更加的走向高清化,随着各种设备的老化,原有视频监控系统表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严重影响机场分局安全防范管理。 项目整体质保期: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否 | * | 5年 |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等网站(http://**.cn)等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且满6个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6)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 (略) (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自带U盘。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地址。
售价(元):200.00
答疑地点:网上答疑澄清
答疑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6: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高浪西路58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蔡少华
采购人项目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 (略)
地 址: (略) 滨湖区鸿桥路879号15楼
联系方式: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乾、韦雪静(经办人)、徐嘉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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