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年厦门市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磋商公告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年厦门市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磋商公告
厦门华沧-竞争性磋商-2024-HCCS-SH120-2024年厦门市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20 (略) 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HCCS-SH120 项目名称:20 (略) 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 控制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20 (略) 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培训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若2023年度财务报告暂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3:00至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谢小姐 0592-*。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2月2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教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坑内路2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 电 话: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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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 (略) 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HCCS-SH120 项目名称:20 (略) 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 控制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20 (略) 高中化学竞赛培训班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培训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若2023年度财务报告暂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④“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③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以上序号(1)、(2)、(3)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03:00至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谢小姐 0592-*。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2月22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教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坑内路2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略) 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 电 话: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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