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山洪沟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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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山洪沟治理项目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3]4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自治区资金20.0%,项目法人代表为包代贤,招标人为新源县 (略) ,代理机构为新疆领标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喀拉喀依苏村
2.项目规模:哈拉哈依苏沟流域面积为46.34km2,本次防洪治理地段为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喀拉喀依苏村段,治理总长为 2.22km,其中:新建护岸3.05km(左岸1.51km,右岸1.54km),新建梯形排洪渠0.72km。主要保护对象为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喀拉喀依苏村居民区和耕地,保护0.20万人及 0.5万亩农田的安全。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确定新疆伊犁州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山洪沟治理项目防护等级为IV等,设计防洪标准按P=10%(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31.5m3/s;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次防洪段工程级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山洪沟治理项目
236
1086.38
哈拉哈依苏沟流域面积为46.34km2,本次防洪治理地段为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喀拉喀依苏村段,治理总长为 2.22km,其中:新建护岸3.05km(左岸1.51km,右岸1.54km),新建梯形排洪渠0.72km。主要保护对象为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喀拉喀依苏村居民区和耕地,保护0.20万人及 0.5万亩农田的安全。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确定新疆伊犁州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山洪沟治理项目防护等级为IV等,设计防洪标准按P=10%(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31.5m3/s;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次防洪段工程级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 (略) 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号)规定, (略) 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5)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6)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7)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源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领标工程 (略)
地 址: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路74号 地 址 新疆 (略) 火车站重庆北路伊犁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3层-B22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崔新明 联 系 人: 刘杰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监督单位电话: 0999-*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3]4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80.0%自治区资金20.0%,项目法人代表为包代贤,招标人为新源县 (略) ,代理机构为新疆领标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喀拉喀依苏村
2.项目规模:哈拉哈依苏沟流域面积为46.34km2,本次防洪治理地段为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喀拉喀依苏村段,治理总长为 2.22km,其中:新建护岸3.05km(左岸1.51km,右岸1.54km),新建梯形排洪渠0.72km。主要保护对象为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喀拉喀依苏村居民区和耕地,保护0.20万人及 0.5万亩农田的安全。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确定新疆伊犁州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山洪沟治理项目防护等级为IV等,设计防洪标准按P=10%(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31.5m3/s;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次防洪段工程级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山洪沟治理项目
236
1086.38
哈拉哈依苏沟流域面积为46.34km2,本次防洪治理地段为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喀拉喀依苏村段,治理总长为 2.22km,其中:新建护岸3.05km(左岸1.51km,右岸1.54km),新建梯形排洪渠0.72km。主要保护对象为新源县阿热勒托别镇喀拉喀依苏村居民区和耕地,保护0.20万人及 0.5万亩农田的安全。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中乡村防护区防护等级和防洪标准,确定新疆伊犁州州新源县哈拉哈依苏沟山洪沟治理项目防护等级为IV等,设计防洪标准按P=10%(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31.5m3/s;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确定本次防洪段工程级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工程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证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 (略) 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号)规定, (略) 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 (略) 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5)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6)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7)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01日16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源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领标工程 (略)
地 址: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路74号 地 址 新疆 (略) 火车站重庆北路伊犁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3层-B22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崔新明 联 系 人: 刘杰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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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 监督单位电话: 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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