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羧甲基纤维素、聚乙烯乙醇、苯甲酸纳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机车车辆发展有限公司羧甲基纤维素、聚乙烯乙醇、苯甲酸纳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羧*基纤维素、聚*烯*醇、苯*酸纳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3-413)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羧*基纤维素、聚*烯*醇、苯*酸纳采购采购人为上海铁路 (略)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羧*基纤维素、聚*烯*醇、苯*酸纳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专用发票资质。
3.1.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化工品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物资的供货合同复印件。(2020年至今)。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和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羧*基纤维素、聚*烯*醇、苯*酸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合格检测报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被中国 (略) 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2021年至今)
3.1.6其他要求:
(1)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本项目不得分包。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A)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2月8日 8:30至2024年2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8:30,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一楼105A开标室。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上海铁路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1-*
传 真:/
电子邮件:*@*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8.其他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公开报名。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流程进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羧*基纤维素、聚*烯*醇、苯*酸纳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3-413)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羧*基纤维素、聚*烯*醇、苯*酸纳采购采购人为上海铁路 (略)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羧*基纤维素、聚*烯*醇、苯*酸纳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3%的专用发票资质。
3.1.2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化工品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物资的供货合同复印件。(2020年至今)。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和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物资(羧*基纤维素、聚*烯*醇、苯*酸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合格检测报告。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被中国 (略) 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2021年至今)
3.1.6其他要求:
(1)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本项目不得分包。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A)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2月8日 8:30至2024年2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5.1(A)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8:30,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一楼105A开标室。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上海铁路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1-*
传 真:/
电子邮件:*@*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8.其他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公开报名。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流程进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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