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双代已满质保期采暖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南宫市双代已满质保期采暖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 (略) 双代已满质保期采暖设备维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为 100%,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最高限价:气代煤采暖设备维保第一类费为:11元/次/年/户;气代煤采暖设备维保第二类费为:18元/次/年/户;电代煤采暖设备维保费为:11元/次/年/户 3.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限行规范标准 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 招标范围:对气代煤、电代煤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和保养,以及用户安全培训和用气房间安全巡查等。目前采暖设备质保期超期户数为79859户,根据投入使用年限不同超期采暖设备将逐年增加 ,服务单位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完成相对应的维保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能提供由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0:00:00至2024-02-20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9 09:0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蓝城工程 (略) |
地址: | (略) 东进东街2号 | 地址: | (略) (略) 桥西区永盛路与苑西街交口西南100米东胜紫御广场写字楼B座9层 901、902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石建功 | 联系人: | 杨鹏 |
电话: | 0319-*-8528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本招 (略) 双代已满质保期采暖设备维修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为 100%,招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最高限价:气代煤采暖设备维保第一类费为:11元/次/年/户;气代煤采暖设备维保第二类费为:18元/次/年/户;电代煤采暖设备维保费为:11元/次/年/户 3.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限行规范标准 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 招标范围:对气代煤、电代煤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和保养,以及用户安全培训和用气房间安全巡查等。目前采暖设备质保期超期户数为79859户,根据投入使用年限不同超期采暖设备将逐年增加 ,服务单位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完成相对应的维保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能提供由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8 00:00:00至2024-02-20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29 09:0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蓝城工程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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