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设备电信广场事业部-2024年电信广场日杂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公诚设备电信广场事业部-2024年电信广场日杂用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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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电信广场日杂用品采购(第二次)】项目,比选人为【广东公诚 (略) 电信广场事业部】,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电信广场】;
(2)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预算金额:【222,000.00】元;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4)采购内容:【2024年电信广场日杂用品采购(第二次)】;
(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22,0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或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若为广东公诚 (略) 年度入围供应商优先考虑;
1.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若尚未通过我方年度入围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方相关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本次公开采购,如拒绝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我方有权否决其参选资格;
(3)若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小规模企业则无需提供;
(4)参选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选人需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服务经验三年及以上。
2.2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2】月【7】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同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日杂用品采购】的相关经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比选文件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B1层服务中心】。
3.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是法人的不需提供此文件);
(4)报名递交资料缺少上述任意一条即为无效报名;
(5)无效报名,采购方将不予回复;
(6)参选方应持U盘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4】时【45】分。
4.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B1层服务中心】。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略) 阳光采购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刘小姐】
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B1层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电子邮件:【*@*89.com】
采购人:【广东公诚 (略) 电信广场事业部】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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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电信广场日杂用品采购(第二次)】项目,比选人为【广东公诚 (略) 电信广场事业部】,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广东电信广场】;
(2)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3)预算金额:【222,000.00】元;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4)采购内容:【2024年电信广场日杂用品采购(第二次)】;
(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22,0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或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若为广东公诚 (略) 年度入围供应商优先考虑;
1.1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1.2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参选人若尚未通过我方年度入围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方相关要求提交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本次公开采购,如拒绝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我方有权否决其参选资格;
(3)若参选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小规模企业则无需提供;
(4)参选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选人需按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参选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服务经验三年及以上。
2.2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2】月【7】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全同范围内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是指【日杂用品采购】的相关经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比选文件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B1层服务中心】。
3.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是法人的不需提供此文件);
(4)报名递交资料缺少上述任意一条即为无效报名;
(5)无效报名,采购方将不予回复;
(6)参选方应持U盘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 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14】时【45】分。
4.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B1层服务中心】。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略) 阳光采购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刘小姐】
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B1层服务中心】
邮编:【*】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电子邮件:【*@*89.com】
采购人:【广东公诚 (略) 电信广场事业部】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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