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2024年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魏县2024年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魏县2024年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2024年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 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 魏审批研字【2024】0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负责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魏县城区内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在魏县县城内建设 5 处地上停车场,占地约40214.76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738个,同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其中:魏都大街北段供热1号站北侧占地26115.16平方米,建设停车 位 471个;东壁路西段梨乡嘉园北门西侧路南占地1154.50 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24个;魏都大 (略) 斜对面魏都公寓东侧占地 2362.53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47个; (略) 北侧占地 5430.91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87个;美康北区东侧,商贸城西侧地块占地 5151.66平方米,建设停车位109 个。
2.1.3 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024年12底前完成。
2.1.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等,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等;其中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工程设计*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02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郭长青,异议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陈改顺电话:*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 2 月9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2 月 21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2月28日 14 时00分,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邮 编:*
联 系 人:郭长青
电 话:0310-*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1302
联系人:陈改顺
电话:*
魏县2024年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2024年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 已由魏县行政审批局以 魏审批研字【2024】0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负责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魏县城区内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在魏县县城内建设 5 处地上停车场,占地约40214.76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738个,同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其中:魏都大街北段供热1号站北侧占地26115.16平方米,建设停车 位 471个;东壁路西段梨乡嘉园北门西侧路南占地1154.50 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24个;魏都大 (略) 斜对面魏都公寓东侧占地 2362.53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47个; (略) 北侧占地 5430.91平方米,建设停车位 87个;美康北区东侧,商贸城西侧地块占地 5151.66平方米,建设停车位109 个。
2.1.3 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2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024年12底前完成。
2.1.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等,其中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等;其中施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工程设计*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02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类似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郭长青,异议电话:0310-*;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陈改顺电话:*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 2 月9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2 月 21 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2月28日 14 时00分,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长安河北侧
邮 编:*
联 系 人:郭长青
电 话:0310-*
名称:河北 (略)
地址: (略) 丛台区东环北路133号江泉大厦1302
联系人:陈改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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