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启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启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有关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经各方努力与配合,目前我区已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本地部署和试点工作,现就全面启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平台访问地址
各采购人(各级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注册、变更等事项以及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等业务应通过新平台办理,地址为:http://**。
二、新平台全面启用时间
新平台于2024年2月18日起全面启用。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采购人原通过政采云平台实施的在途采购项目应继续加快实施直至完成合同备案等后续工作,所有流程应当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政采云平台历史交易数据将按计划全部迁移至新平台,以便各方通过新平台查询相关数据。
(二)各供应商通过新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原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
(三)新平台与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一致,首次登录新平台账号密码与政采云账号密码一致,新旧平台数据相互独立,后续修改新平台密码不会影响政采云平台密码。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自治区财政厅及平台客服联系,联系人:刘畅(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覃廉,联系电话:0771-*;客服电话:9576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2月8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有关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经各方努力与配合,目前我区已完成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本地部署和试点工作,现就全面启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平台访问地址
各采购人(各级预算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注册、变更等事项以及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等业务应通过新平台办理,地址为:http://**。
二、新平台全面启用时间
新平台于2024年2月18日起全面启用。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采购人原通过政采云平台实施的在途采购项目应继续加快实施直至完成合同备案等后续工作,所有流程应当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政采云平台历史交易数据将按计划全部迁移至新平台,以便各方通过新平台查询相关数据。
(二)各供应商通过新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需下载使用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原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临时供应商需在新平台启用后重新注册登记。
(三)新平台与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一致,首次登录新平台账号密码与政采云账号密码一致,新旧平台数据相互独立,后续修改新平台密码不会影响政采云平台密码。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自治区财政厅及平台客服联系,联系人:刘畅(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覃廉,联系电话:0771-*;客服电话:9576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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