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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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榕江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已由 榕江县发改局 以 关于同意榕江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建设的批复榕发改复〔2023〕30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 (略) ,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榕江县境内涉及的乡镇、村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39.741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9.7417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365天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2.6 招标范围:项目总建设规模39.741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9.7417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①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含以上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 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 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 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1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6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http://**)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 (略) 代理机构: (略) 黔泰鑫 (略)
地址: (略) 榕江县 地址: (略) 南明区湘雅街道办事处花溪大道北段128号灵达新苑2层215号
联系人:陶大宇 联系人:曹婷婷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02月0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榕江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已由 榕江县发改局 以 关于同意榕江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建设的批复榕发改复〔2023〕30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 (略) , 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榕江县境内涉及的乡镇、村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规模39.741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9.7417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2.3 合同估算价:*元。
2.4 计划工期:365天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2.6 招标范围:项目总建设规模39.741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9.7417公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①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含以上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 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 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 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6)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1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06日 09时1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6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8091/TPBidder)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http://**)上发布。
7.其他
其他补充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 (略) 代理机构: (略) 黔泰鑫 (略)
地址: (略) 榕江县 地址: (略) 南明区湘雅街道办事处花溪大道北段128号灵达新苑2层215号
联系人:陶大宇 联系人:曹婷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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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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