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乌什县依麻木镇亚贝希5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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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乌什县依麻木镇亚贝希5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什县依麻木镇亚贝希(5)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4]-031
  项目名称:乌什县依麻木镇亚贝希(5)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21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采购需求:新建防渗渠1.2km及配套建筑物。(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级以上(含*级)建造师注册证,以及水利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
  (5)“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7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水利局
  地 址:乌什县环城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捷 (略)
  地 址: (略) 新城街道育园社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海群
  电 话:*

  项目概况:
  乌什县依麻木镇亚贝希(5)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4]-031
  项目名称:乌什县依麻木镇亚贝希(5)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最高限价(元):*.21元(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采购需求:新建防渗渠1.2km及配套建筑物。(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需满足水利水电工程*级以上(含*级)建造师注册证,以及水利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
  (4)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
  (5)“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7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7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乌什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什县水利局
  地 址:乌什县环城路党政综合办公区(一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捷 (略)
  地 址: (略) 新城街道育园社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海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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