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戒毒人员食堂牛奶采购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市嘉陵教育矫治所戒毒人员食堂牛奶采购第二次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乳制品 需求描述: (略) 嘉陵教育矫治所戒毒人员食堂牛奶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 ¥369,600.00 | 1(批) | ¥369,600.00 |
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档为准)
1、交货时间:送货周期原则上为每2周至少1次,并应当根据采购方的需求适时调整送货周期
2、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
(二)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签订合同时所有产品最终执行价格= (略) 正价商品(非商场各类营销活动的折扣价、促销价等)的价格*报价折扣比例。
(注:投标报价折扣比例为供应商所报金额/最高限价得出的报价比例,例如:某潜在供应商报价为35万元,35万元/36.96万元×100%=95%,则结算价格= (略) 正价商品(非商场各类营销活动的折扣价、促销价等)的价格*报价折扣比例95%)。
(一)实际结算须知:
1.采购文件中所给出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根据成交金额换算的折扣比例和采购量据实结算。结算价以 (略) 正价商品(非商场各类营销活动的折扣价、促销价等)的价格为基准,以供应商报价折扣比例作为依据进行结算。
2.每个自然月的25日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单(包括但不限于每次采购产品,单价、数量、总额)、双方签字确认的定价单、每次供货结算清单原件、正规发票等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专人按程序向财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 (略) 账户。
3.双方任一方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 (略) 场询价、复核后协商处理。
4.若出现供应商谎报金额或数量等情况,经采购人查实,每发现一次扣取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发生3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式提交);
(三)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财务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四)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为合同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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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乳制品 需求描述: (略) 嘉陵教育矫治所戒毒人员食堂牛奶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 ¥369,600.00 | 1(批) | ¥369,600.00 |
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文档为准)
1、交货时间:送货周期原则上为每2周至少1次,并应当根据采购方的需求适时调整送货周期
2、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一)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
(二)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签订合同时所有产品最终执行价格= (略) 正价商品(非商场各类营销活动的折扣价、促销价等)的价格*报价折扣比例。
(注:投标报价折扣比例为供应商所报金额/最高限价得出的报价比例,例如:某潜在供应商报价为35万元,35万元/36.96万元×100%=95%,则结算价格= (略) 正价商品(非商场各类营销活动的折扣价、促销价等)的价格*报价折扣比例95%)。
(一)实际结算须知:
1.采购文件中所给出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根据成交金额换算的折扣比例和采购量据实结算。结算价以 (略) 正价商品(非商场各类营销活动的折扣价、促销价等)的价格为基准,以供应商报价折扣比例作为依据进行结算。
2.每个自然月的25日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单(包括但不限于每次采购产品,单价、数量、总额)、双方签字确认的定价单、每次供货结算清单原件、正规发票等资料。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专人按程序向财务部门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 (略) 账户。
3.双方任一方对结算价格有异议的,由双 (略) 场询价、复核后协商处理。
4.若出现供应商谎报金额或数量等情况,经采购人查实,每发现一次扣取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发生3次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式提交);
(三)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财务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四)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为合同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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