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EPCO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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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EPCO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CZQ*-1

二、项目名称: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EPCO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青阳县青 (略)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略) 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328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 (略) 青阳县木镇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木镇园区公租房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消防、路灯、绿化、停车场等设施,实施雨污水管网建设,周边布置绿化、休闲广场等设施。②木镇园附属设施项目:园区内配备消防栓50个、消防泵30个以及消防配套设施。建设一座垃圾中转中心,位于天平机械东侧,面积1000平方,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二级供水提升设施:增加10台供水提升设施以及一座蓄水池。二级污水提升设施:增加10台排污设施。③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包括木镇园区黄山路二期、罗汉山路二期、杨冲大道、新木路(木镇段)、工一路;改造道路工程项目包括木瓜山路、黄山路、羊桥路。④标准化厂房项目:位于木镇园区内,占地434.14亩,新建标准化厂房面积约*.6平方米,配套研发、宿舍、门卫等约11812.38平方米。配套建设集聚区道路、停车场、大屏广告位、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环保等所有必要的基础设施。⑤土地平整项目包括木瓜山路、罗汉山路地块、益瑞石东侧地块。⑥项目产业招商运营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约*.48万元。

项目类别:EPCO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其他:根据《关于明确特大型和技术特别复杂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模标准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特大型工程。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并按规定通过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工期:施工图审查完成后起4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其中标准化厂房(一期)自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8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交付】。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具备建筑行业*级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级 (略) 政行业资质(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略) 政行业资质(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4)施工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其他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可自行组合,但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十一、招标范围: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及项目产业招商运营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公开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日11时00分

开标地址: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 号楼二楼)。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日至**日11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九、备 注:

1、本项目只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 (略) 场主体参与, (略) 场主体请及时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于“公 (略) 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056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2、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http://**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

4、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5、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6、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 (略) 电子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系电话:0566-*。

7、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

二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青阳县青 (略)

地址: (略) 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32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苏杰

电话:0566-*、*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涂健、秦涛

电话:*、*

3、电子交易系统: (略) 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6-*

4、行政监督部门: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0号

电话:0566-*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使用保函或网银支付在线支付,具体操作如下:

1、本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的,必 (略) 品茗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地址:http://**进入【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找到对应项目后,选择“保函”方式进入到电子保函平台进行线上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方法可参考:http://**。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略) 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在线支付。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且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纸质保函支付。采用纸质保函支付其办理所需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大写)(¥*.00元)。

账户信息:

汇入行行名:中国 (略) 青阳县支行营业部

汇入行账户:**

汇入户名: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一、招标编号:CZQ*-1

二、项目名称: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EPCO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青阳县青 (略)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略) 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328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 (略) 青阳县木镇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木镇园区公租房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消防、路灯、绿化、停车场等设施,实施雨污水管网建设,周边布置绿化、休闲广场等设施。②木镇园附属设施项目:园区内配备消防栓50个、消防泵30个以及消防配套设施。建设一座垃圾中转中心,位于天平机械东侧,面积1000平方,并配套相关基础设施。二级供水提升设施:增加10台供水提升设施以及一座蓄水池。二级污水提升设施:增加10台排污设施。③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包括木镇园区黄山路二期、罗汉山路二期、杨冲大道、新木路(木镇段)、工一路;改造道路工程项目包括木瓜山路、黄山路、羊桥路。④标准化厂房项目:位于木镇园区内,占地434.14亩,新建标准化厂房面积约*.6平方米,配套研发、宿舍、门卫等约11812.38平方米。配套建设集聚区道路、停车场、大屏广告位、给排水、供配电、绿化环保等所有必要的基础设施。⑤土地平整项目包括木瓜山路、罗汉山路地块、益瑞石东侧地块。⑥项目产业招商运营服务。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约*.48万元。

项目类别:EPCO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勘察、设计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其他:根据《关于明确特大型和技术特别复杂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模标准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特大型工程。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的勘察设计并按规定通过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工期:施工图审查完成后起45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其中标准化厂房(一期)自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80日历天内完成验收交付】。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3)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具备建筑行业*级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级 (略) 政行业资质(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 (略) 政行业资质(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4)施工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其他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可自行组合,但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十一、招标范围: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木镇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以及项目产业招商运营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公开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日11时00分

开标地址: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一室(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2 号楼二楼)。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日至**日11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九、备 注:

1、本项目只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 (略) 场主体参与, (略) 场主体请及时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关于“公 (略) 场主体库切换公告”(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056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2、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下载:

http://**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

4、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5、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6、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 (略) 电子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系电话:0566-*。

7、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

二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青阳县青 (略)

地址: (略) 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32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苏杰

电话:0566-*、*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涂健、秦涛

电话:*、*

3、电子交易系统: (略) 品茗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66-*

4、行政监督部门: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0号

电话:0566-*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使用保函或网银支付在线支付,具体操作如下:

1、本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的,必 (略) 品茗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地址:http://**进入【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找到对应项目后,选择“保函”方式进入到电子保函平台进行线上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方法可参考:http://**。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略) 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在线支付。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且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纸质保函支付。采用纸质保函支付其办理所需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大写)(¥*.00元)。

账户信息:

汇入行行名:中国 (略) 青阳县支行营业部

汇入行账户:**

汇入户名: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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