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金浦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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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金浦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23年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金浦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HX-GXLT-*),招标人为 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夏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就2023年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金浦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进行采购。

1.2 招标范围:按项目招标,本项目主要对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金浦路办公楼部分楼层进行装修改造。具体施工内容及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 项目建设地点: (略) 青秀区金浦路8号联通大楼,招标人指定地方。

1.4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预算金额:*.87元(含税)。

1.7 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其中装修一期(三楼、八楼、十四楼及卫生间装修改造)自发出派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装修二期(五楼、十楼、十一楼)自发出派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折扣(非下浮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按不含税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进行统一折扣,投标人的投标折扣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含税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且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同类装饰装修施工项目业绩),至少有一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430万元人民币。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将不予计算。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 本项目须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同类装饰装修施工项目业绩)430万元(含)以上;

2.4.3 本项目须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4.4 本项目装修改造涉及到所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上岗。(须提供承诺函)

上述人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该人员无效。

2.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以下任一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4) (略) 供应商黑名单或广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2月18日20时00分至2024年2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方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件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

(1)请自行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进行以下操作,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关信息,勾选参与的标段,点击保存,即参与完成,可进行购标。点击“购标”按钮,然后勾选需要够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点击“沃支付”跳转到沃支付页面进行支付。在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沃支付( (略) )客服电话:*转4;)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为本项目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公告要求完成购标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5.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5.1本次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完成以下操作:

(1)投标人如果未曾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过供应商的,必须在4.2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进行 “中国联通供应商”的注册,联系方式:010-*转3转8转2),若已注册过的投标人无须再注册。

(2)投标人须在6.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购买“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IPASS客户端”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绑定联系人),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可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下载办理指南进行操作。

(3)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如数字证书过期请续费。

(4)以下内容为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IPASS客户端”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购买、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电话:010-*;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支撑电话:010-*转3转3转3;

沃支付( (略) )客服电话:*转4。

5.2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醒: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联系平台支撑人员解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使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IPASS客户端”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6.3本次招标将于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网上开标,请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IPASS客户端”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4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登录系统确认投标报价,并在30分钟内在网上电子签名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事后不予受理;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结果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无异议。

6.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5.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金浦路8号

联系人:巫经理 电话:*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16楼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朱雅娜、杨婷、张德良、赵晶、赵阳

联系人:朱雅娜 (接收业务咨询和异议) 电话:*

联系人:杨 婷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 (略)

2024年2月18日

,广西,南宁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2023年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金浦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HX-GXLT-*),招标人为 中国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夏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就2023年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金浦路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进行采购。

1.2 招标范围:按项目招标,本项目主要对中国联通广西南宁金浦路办公楼部分楼层进行装修改造。具体施工内容及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 项目建设地点: (略) 青秀区金浦路8号联通大楼,招标人指定地方。

1.4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预算金额:*.87元(含税)。

1.7 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完成,其中装修一期(三楼、八楼、十四楼及卫生间装修改造)自发出派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装修二期(五楼、十楼、十一楼)自发出派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折扣(非下浮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按不含税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进行统一折扣,投标人的投标折扣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含税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且必须同时具备有效的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同类装饰装修施工项目业绩),至少有一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430万元人民币。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将不予计算。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4.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4.2 本项目须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同类装饰装修施工项目业绩)430万元(含)以上;

2.4.3 本项目须配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4.4 本项目装修改造涉及到所有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上岗。(须提供承诺函)

上述人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证明材料,如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该人员无效。

2.5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以下任一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4) (略) 供应商黑名单或广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2月18日20时00分至2024年2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方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件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

(1)请自行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进行以下操作,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关信息,勾选参与的标段,点击保存,即参与完成,可进行购标。点击“购标”按钮,然后勾选需要够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点击“沃支付”跳转到沃支付页面进行支付。在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沃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沃支付( (略) )客服电话:*转4;)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佰元(200元)整,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为本项目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支付均属无效。未按本公告要求完成购标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5.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5.1本次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完成以下操作:

(1)投标人如果未曾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过供应商的,必须在4.2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进行 “中国联通供应商”的注册,联系方式:010-*转3转8转2),若已注册过的投标人无须再注册。

(2)投标人须在6.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购买“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IPASS客户端”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绑定联系人),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可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下载办理指南进行操作。

(3)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如数字证书过期请续费。

(4)以下内容为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IPASS客户端”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购买、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电话:010-*;

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支撑电话:010-*转3转3转3;

沃支付( (略) )客服电话:*转4。

5.2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醒: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联系平台支撑人员解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使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IPASS客户端”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6.3本次招标将于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网上开标,请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使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IPASS客户端”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4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登录系统确认投标报价,并在30分钟内在网上电子签名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事后不予受理;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结果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无异议。

6.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5.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6.5.2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金浦路8号

联系人:巫经理 电话:*

邮 编:*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夏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浦路8号联通大厦16楼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朱雅娜、杨婷、张德良、赵晶、赵阳

联系人:朱雅娜 (接收业务咨询和异议) 电话:*

联系人:杨 婷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 (略)

2024年2月18日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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