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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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机场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招选公告

(略) (略) 委托,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对“深圳机场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现就该项目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F-ZB*-002

三、项目需求概述:

本项目拟采购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最大牵引力≥25KN)。

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说明”。

四、投标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拟投纯电动行李牵引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材料:若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销售代理商,提供拟投纯电动行李牵引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三)投标人近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1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销售;

3.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金额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局发票查验证明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车辆品牌、车辆型号、销售数量,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拟投同型号纯电动行李牵引车必须具备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公布的其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证明文件:须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报名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挂靠。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报名不需要提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通过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获取,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采购公告,具体操作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相关说明。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阳光平台公告。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阳光平台公告,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如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绝。

5.每个标段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

须至少于开标时间前1天转账至指定账户,并通过平台审核。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的,需在转账时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中转出。

(一)中信银行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

(二)民生银行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755-*

商务联系人:曲工 联系电话:0755-* 邮箱:*@*q.com

对获取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与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联系(客服电话0755-*,0755-*);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商务/技术联系人联系。

特此公告。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中心

**日


深圳机场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招选公告

(略) (略) 委托,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对“深圳机场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选,现就该项目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F-ZB*-002

三、项目需求概述:

本项目拟采购11台纯电动行李牵引车(最大牵引力≥25KN)。

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说明”。

四、投标资格要求: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拟投纯电动行李牵引车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材料:若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销售代理商,提供拟投纯电动行李牵引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三)投标人近年来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内容:1台及以上拟投同型号纯电动行李牵引车销售;

3.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金额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局发票查验证明等证明文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车辆品牌、车辆型号、销售数量,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拟投同型号纯电动行李牵引车必须具备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已公布的其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证明文件:须提供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报名人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挂靠。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报名不需要提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通过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获取,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采购公告,具体操作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相关说明。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阳光平台公告。

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阳光平台公告,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如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平台拒绝。

5.每个标段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

须至少于开标时间前1天转账至指定账户,并通过平台审核。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的,需在转账时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中转出。

(一)中信银行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

(二)民生银行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须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755-*

商务联系人:曲工 联系电话:0755-* 邮箱:*@*q.com

对获取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与深圳阳光采购平台联系(客服电话0755-*,0755-*);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商务/技术联系人联系。

特此公告。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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