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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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4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路大厦1号楼20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老师、陈老师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路大厦1号楼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SHZC-F3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

详见第6章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项目年度预算30万元;

※3.最高限价: /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最终结算审价金额*下浮率 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投标单位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路大厦1号楼20层

方式:现场现金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虹口区四川北路21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虹口区四川北路21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路大厦1号楼20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胡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陈老师、陈老师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电 话:  *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9:4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路大厦1号楼20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老师、陈老师 *、*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路大厦1号楼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SHZC-F3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2024年度营房零星维修服务

详见第6章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一年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项目年度预算30万元;

※3.最高限价: /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最终结算审价金额*下浮率 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投标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投标单位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路大厦1号楼20层

方式:现场现金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虹口区四川北路21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虹口区四川北路21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路大厦1号楼20层。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9.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胡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陈老师、陈老师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子豪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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