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氟聚醚油等项目采购公告
全氟聚醚油等项目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全氟聚醚油等项目 (BG*)(BGBCGFHGXHD*)采购人为 (略) 采购中心电气化工采购部领导,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全氟聚醚油等项目 (BG*)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代理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基本存款账户加盖投标方公章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7)同类产品三年内三份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8)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审计单位公章及被审计单位公章)为准。
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予以拉黑处理。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19日13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公章Epoint
本采购项目全氟聚醚油等项目 (BG*)(BGBCGFHGXHD*)采购人为 (略) 采购中心电气化工采购部领导,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项目名称:全氟聚醚油等项目 (BG*)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代理企业还需提供原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基本存款账户加盖投标方公章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
(7)同类产品三年内三份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8)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国家税务网站截屏或税务机关提供的有效证明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审计单位公章及被审计单位公章)为准。
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予以拉黑处理。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19日13时00分至2024年02月2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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