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灯具采购询价公告
宜昌市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灯具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灯具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众恒 (略) (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或网络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CY-*-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略) 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灯具采购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4.96(万元)
6.最高限价: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采购需求: (略) 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灯具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15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
3.现场领取: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询价文件;
4.网络领取: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报名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com)网络领取询价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五、开启
时间:2024年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询价。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山水 (略)
地 址: (略) *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8-7号(万达广场C座2520-25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恒 (略)
地址: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灯具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众恒 (略) (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或网络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CY-*-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略) 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灯具采购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4.96(万元)
6.最高限价: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采购需求: (略) 联丰山生态公园建设项目灯具采购,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15日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
3.现场领取: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询价文件;
4.网络领取: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报名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q.com)网络领取询价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五、开启
时间:2024年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询价。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山水 (略)
地 址: (略) *家岗区沿江大道特168-7号(万达广场C座2520-25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恒 (略)
地址: (略) 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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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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