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化专业器材采购第四包需求公示第4包
核化专业器材采购第四包需求公示第4包
(略) 核化专业器材采购(第四包)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设备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核化专业器材采购(第四包)为化学侦检类
序号 | 名称 | 初步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1 | 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 | 见附件 | 台 | 1 | 35 |
2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见附件 | 台 | 1 | 8 |
3 | 毒剂化验箱 | 见附件 | 台 | 1 | 10 |
4 | 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 | 见附件 | 台 | 2 | 22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天津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上发布。
注:
1.本次公示的采购需求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并征求供应商关于设备参数信息等意见建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授权书,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纸质反馈资料请邮寄至我单位,具体邮寄信息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与设备参数相关意见建议,应在公告发布5日内,将电子版(盖章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寄送至公示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并邮寄,材料有效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宋助理 *,邮箱:*@*ohu.com
(略) 核化专业器材采购(第四包)需求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部分设备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核化专业器材采购(第四包)为化学侦检类
序号 | 名称 | 初步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1 | 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 | 见附件 | 台 | 1 | 35 |
2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见附件 | 台 | 1 | 8 |
3 | 毒剂化验箱 | 见附件 | 台 | 1 | 10 |
4 | 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 | 见附件 | 台 | 2 | 22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天津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上发布。
注:
1.本次公示的采购需求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并征求供应商关于设备参数信息等意见建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授权书,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纸质反馈资料请邮寄至我单位,具体邮寄信息见联系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与设备参数相关意见建议,应在公告发布5日内,将电子版(盖章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寄送至公示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并邮寄,材料有效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宋助理 *,邮箱:*@*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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