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项目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项目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扬州化工园区
2.2 工程规模: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及后续服务,工程投资估算送审价4879.93万元。
2.3 招标范围: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及后续服务。
2.4 服务期:7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000 (略) 政工程投资估算审核或设计概算审核或标底审核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③经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盖章确认的投资估算审核或设计概算审核或标底审核成果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8 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单位 (略) 不参与本项目的评审环节。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7 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 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 15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6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号楼1212开标室(万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地 址: (略) 万年南路9号 地 址: (略) (略) 商业广场99号C-16C-17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杨冬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514-* 电 话:*
2024年02月21 日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扬州化工园区
2.2 工程规模: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及后续服务,工程投资估算送审价4879.93万元。
2.3 招标范围: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及后续服务。
2.4 服务期:7日历天。
2.5 合同估算价: /
2.6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3000 (略) 政工程投资估算审核或设计概算审核或标底审核项目(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②服务费发票(部分金额即可);③经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盖章确认的投资估算审核或设计概算审核或标底审核成果文件。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项目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7.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8 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8.2 285地块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单位 (略) 不参与本项目的评审环节。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7 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 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 15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6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1号楼1212开标室(万年南路9号)。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地 址: (略) 万年南路9号 地 址: (略) (略) 商业广场99号C-16C-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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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杨冬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0514-*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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