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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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5月23日,本院根据绵阳保和 (略) 的申请作出(2023)川0704破申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绵阳保和 (略) 的重整申请。2023年12月27日,本院根据 (略) 、绵阳金 (略) 联合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3)川0704破4号之二民事裁定,裁定将绵阳保和 (略) 重整案【(2023)川0704破5号】合并至 (略) 、绵阳金 (略)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一案,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为该案联合管理人。绵阳保和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4月21日前,向绵阳保和 (略) 联合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游仙区五里梁工业园区三江路1号 (略) ,联系人刘吉熙、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

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绵阳保和 (略) 的联合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21日

,四川, (略) ,游仙区,绵阳
2023年5月23日,本院根据绵阳保和 (略) 的申请作出(2023)川0704破申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绵阳保和 (略) 的重整申请。2023年12月27日,本院根据 (略) 、绵阳金 (略) 联合管理人的申请作出(2023)川0704破4号之二民事裁定,裁定将绵阳保和 (略) 重整案【(2023)川0704破5号】合并至 (略) 、绵阳金 (略)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一案,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为该案联合管理人。绵阳保和 (略) 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4月21日前,向绵阳保和 (略) 联合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游仙区五里梁工业园区三江路1号 (略) ,联系人刘吉熙、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

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绵阳保和 (略) 的联合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21日

,四川, (略) ,游仙区,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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