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公安局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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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公安局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城固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城固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2日 16: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林
项目联系电话 0916-*
采购单位 城固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
代理机构名称 正大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6-*
项目概况

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HZ24-011Z.(二次)

项目名称: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固县公安局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3(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0 38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固县公安局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应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固县公安局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现金,或者金融机构转账等付款方式购买;书面采购文件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q.com邮箱发送。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固县公安局

地址: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117号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林

电话:0916-*

正大 (略)

2024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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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城固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城固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22日 16: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预算金额 ¥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林
项目联系电话 0916-*
采购单位 城固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16-*
代理机构名称 正大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6-*
项目概况

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HZ24-011Z.(二次)

项目名称: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固县公安局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3(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0 38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固县公安局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应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固县公安局便携式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潜在供应商可以通过现金,或者金融机构转账等付款方式购买;书面采购文件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q.com邮箱发送。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固县公安局

地址:城固县西环一路北段117号

联系方式: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太白路百嘉汇B座5楼T33室

联系方式:0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林

电话:0916-*

正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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