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某单位零星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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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某单位零星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潍坊某单位零星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潍坊某单位零星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已按军队服务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潍坊某单位,资金来源为其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2024-VGBNBGAD-F1001

2.2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实际委托项目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项目预算:90000.00(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6招标范围:户外灯箱、双层展板、不锈钢门牌、亚克力文化墙、条幅、立屏架、不锈钢宣传栏、喷绘布、灯箱布、户外异型宣传牌、室内灯箱等设计安装服务。

2.7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年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的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采E信黑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列入企查查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如被列入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特定资质:

3.5.1.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 2024年2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双信 (略) ( (略) 昌乐县孤山街231号翰林幼儿园东楼五楼)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2月23日至 2024年2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山东双信 (略) ( (略) 昌乐县孤山街231号翰林幼儿园东楼五楼)须携带以下(1)-(6)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

(4)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的不需要委托书。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并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年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的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如被列入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鲜章,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注: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并致电采购机构(*),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无效标处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2日09时00分, (略) 东方路健康街祥业国际大厦9楼。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潍坊某单位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053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双信 (略)

地址: (略) 昌乐县孤山街231号翰林幼儿园东楼五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双信 (略)

2024年02月22日

,潍坊

潍坊某单位零星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潍坊某单位零星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已按军队服务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潍坊某单位,资金来源为其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2024-VGBNBGAD-F1001

2.2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实际委托项目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项目预算:90000.00(元)。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6招标范围:户外灯箱、双层展板、不锈钢门牌、亚克力文化墙、条幅、立屏架、不锈钢宣传栏、喷绘布、灯箱布、户外异型宣传牌、室内灯箱等设计安装服务。

2.7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年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的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采E信黑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列入企查查黑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如被列入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特定资质:

3.5.1.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 2024年2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双信 (略) ( (略) 昌乐县孤山街231号翰林幼儿园东楼五楼)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2月23日至 2024年2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山东双信 (略) ( (略) 昌乐县孤山街231号翰林幼儿园东楼五楼)须携带以下(1)-(6)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

(4)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即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的不需要委托书。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并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6)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前三年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处罚的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如被列入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页截图打印加盖投标人鲜章,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注: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并致电采购机构(*),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无效标处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2日09时00分, (略) 东方路健康街祥业国际大厦9楼。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

  •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潍坊某单位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053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双信 (略)

地址: (略) 昌乐县孤山街231号翰林幼儿园东楼五楼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双信 (略)

2024年02月22日

,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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