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处置服务采购公告二
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处置服务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处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RHZH-C2024-0003
项目名称:2024-2025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佰**万圆整(¥*.00)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略) 场管理及农药使用关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有效防范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管控,杜绝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流入我区。
本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2024-2025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处置工作供应商开展工作。
(2)目标任务
1)农药集中配送:针对目前全区农业种植规模及农药经营状况,充分发挥区、镇(街道)两级管理职能,建成“七统一”(即统一“开方”、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补贴、统一管理)的全区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农药集中配送基本达到区内全覆盖,农药供应秩序明显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农药包装回收处置:对全区因农业生产产生的农药包装(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罐、桶、袋等)统一进行回收、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实现全区农药包装回收率80%以上,回收包装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3)农膜残膜回收处置:对全区因农业生产产生的农膜残膜(厚度最小不小于0.01mm)进行统一回收、分类、归集,并做相应的处置。2024-2025年实现全区农膜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8%以上。
(3)实施范围
对粮油作物、蔬菜、瓜果、茶4大类农产品全面实施农药集中配送,对上述所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实施统一回收处置。
(4)服务内容
供应商负责全区农药集中配送网点、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点的设置、采购、调拨、结算等工作。按照“科学、便捷”的原则,采用整合区内符合条件的农资经营单位或直营、加盟、租赁等方式进行企业化运作、科学化布局。
5.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或按实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两个条件满足任一条件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期内农药经营许可证。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略) 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略) 财政厅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 (略) 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略) 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05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奇
电 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合 (略)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三楼(西门A区)
联 系 人:王嵘、刘国臣
电 话:0512-**6405、6408
江苏仁合 (略)
2024年2月22日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处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RHZH-C2024-0003
项目名称:2024-2025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佰**万圆整(¥*.00)
采购需求:
(1)项目背景
(略) 场管理及农药使用关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有效防范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管控,杜绝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流入我区。
本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2024-2025年苏州高新区农药集中配送、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处置工作供应商开展工作。
(2)目标任务
1)农药集中配送:针对目前全区农业种植规模及农药经营状况,充分发挥区、镇(街道)两级管理职能,建成“七统一”(即统一“开方”、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补贴、统一管理)的全区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农药集中配送基本达到区内全覆盖,农药供应秩序明显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农药包装回收处置:对全区因农业生产产生的农药包装(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罐、桶、袋等)统一进行回收、分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置。实现全区农药包装回收率80%以上,回收包装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3)农膜残膜回收处置:对全区因农业生产产生的农膜残膜(厚度最小不小于0.01mm)进行统一回收、分类、归集,并做相应的处置。2024-2025年实现全区农膜残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8%以上。
(3)实施范围
对粮油作物、蔬菜、瓜果、茶4大类农产品全面实施农药集中配送,对上述所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实施统一回收处置。
(4)服务内容
供应商负责全区农药集中配送网点、农药包装及农膜残膜回收点的设置、采购、调拨、结算等工作。按照“科学、便捷”的原则,采用整合区内符合条件的农资经营单位或直营、加盟、租赁等方式进行企业化运作、科学化布局。
5.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或按实结算总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两个条件满足任一条件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2.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划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期内农药经营许可证。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略) 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略) 财政厅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 (略) 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略) 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05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奇
电 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合 (略)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三楼(西门A区)
联 系 人:王嵘、刘国臣
电 话:0512-**6405、6408
江苏仁合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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