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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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

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
发布时间:** 14:06:32
类型:征集公告

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

征集公告编号:SS*

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供应商,欢迎报名参与。本次供应商公开征集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供应商寻源编号:SS*

供应商寻源名称: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

征集单位: (略) (此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未委托任何招标代理机构)

征集时间:** 15:00:00至** 21:00:00

需求联系人:葛先生(电子邮箱:*@*ttp://**,固定电话:0755-*)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电子邮箱:*@*ttp://**,固定电话:0755-*)

二、项目基本情况

(略) 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1.数据和服务需求 本项目拟针对中国境内(非港澳台地区)机动车,采购交通违法分数据、技术接口服务及基础大数据系统平台运营保障服务。

2.技术服务要求 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数据能力:需具备充足的大数据加工和因子研发能力,能独立提供本项目要求的因子内容;数据有全国统一标准,且能覆盖全国所有地区。

(2)使用方式:需能够与采购人实现系统对接,将采购数据内容 (略) 系统中;

(3)系统性能:考虑查询量及业务规模,需满足系统响应速度1秒以内、QPS(每秒查询率)大于200;

(4)售后服务:需在系统对接和使用过程中,提供7*24小时答疑和技术支持;需能配合采购人进行因子数据验证、效果回溯和分析;需能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因子定制化研发;需能在采购人使用过程中,针对精算模型优化、因子落地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标准

(一)具有保险行业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略) 集团或总部合作同类项目
(二)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经营异常名录。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对数据的来源情况进行说明,要求数据来源需明确为公安部下属部门或企业,并承诺数据来源渠道合法、合规,数据内容真实有效。

五、报名方式

(一) 供应商报名方式

本次供应商公开征集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参与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我要报名”按钮,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请报名供应商务必确认材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无法撤回和修改。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我集团采购门户(http://**),在我要参与页面查看此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详细信息。

(二) 供应商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至少三份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作协议证明

(1)其中 (略) 场规模排 (略) 集团或总部,分公司合作无效;

(2)签约时间在2020年1月及以后;

(3)需披露合作协议首页、盖章页和合作内容页,合作内容条款需明确注明包含基于“交通违法数据”或“车险交通违法分”的服务,未明确体现的或合作内容不符合的视为无效。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业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报名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材料提交要求提交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

(三) 报名供应商筛选

该采购项目目前处于供应商公开征集阶段,征集结束后我司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筛选,通过筛选的供应商会被邀请参与该采购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略)

**日14时05分


,0755-,公安部

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
发布时间:** 14:06:32
类型:征集公告

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

征集公告编号:SS*

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供应商,欢迎报名参与。本次供应商公开征集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供应商寻源编号:SS*

供应商寻源名称:关于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的寻源申请

征集单位: (略) (此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未委托任何招标代理机构)

征集时间:** 15:00:00至** 21:00:00

需求联系人:葛先生(电子邮箱:*@*ttp://**,固定电话:0755-*)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电子邮箱:*@*ttp://**,固定电话:0755-*)

二、项目基本情况

(略) 车险交通违法数据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1.数据和服务需求 本项目拟针对中国境内(非港澳台地区)机动车,采购交通违法分数据、技术接口服务及基础大数据系统平台运营保障服务。

2.技术服务要求 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数据能力:需具备充足的大数据加工和因子研发能力,能独立提供本项目要求的因子内容;数据有全国统一标准,且能覆盖全国所有地区。

(2)使用方式:需能够与采购人实现系统对接,将采购数据内容 (略) 系统中;

(3)系统性能:考虑查询量及业务规模,需满足系统响应速度1秒以内、QPS(每秒查询率)大于200;

(4)售后服务:需在系统对接和使用过程中,提供7*24小时答疑和技术支持;需能配合采购人进行因子数据验证、效果回溯和分析;需能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因子定制化研发;需能在采购人使用过程中,针对精算模型优化、因子落地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标准

(一)具有保险行业同类项目实施经验, (略) 集团或总部合作同类项目
(二)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经营异常名录。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对数据的来源情况进行说明,要求数据来源需明确为公安部下属部门或企业,并承诺数据来源渠道合法、合规,数据内容真实有效。

五、报名方式

(一) 供应商报名方式

本次供应商公开征集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参与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我要报名”按钮,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请报名供应商务必确认材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无法撤回和修改。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我集团采购门户(http://**),在我要参与页面查看此供应商公开征集公告详细信息。

(二) 供应商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至少三份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作协议证明

(1)其中 (略) 场规模排 (略) 集团或总部,分公司合作无效;

(2)签约时间在2020年1月及以后;

(3)需披露合作协议首页、盖章页和合作内容页,合作内容条款需明确注明包含基于“交通违法数据”或“车险交通违法分”的服务,未明确体现的或合作内容不符合的视为无效。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业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报名供应商应按照上述材料提交要求提交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

(三) 报名供应商筛选

该采购项目目前处于供应商公开征集阶段,征集结束后我司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筛选,通过筛选的供应商会被邀请参与该采购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略)

**日14时05分


,0755-,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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