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 (略) 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 (略) 战略科技力量,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省科技厅对《 (略) 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 (略) 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日至3月24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 (略) (略) 包河区 (略) 科技厅基地处,并在信封上注明“ (略) 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 (略) 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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