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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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深入学法治思想,在旗委正确领导和旗人大监督支持下,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鄂温克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聚焦先行示范,深入学法治思想。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宣讲团深入讲、先进典型示范讲、深度网络宣讲、全媒体平台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化宣传展示法治思想重要成果。组织“理论学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宣讲100余场次,受众2万余人次。

二是聚焦统筹落实,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旗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三是聚焦“第一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旗考核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实现法治督察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1.推进权责清单调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组织26个旗直部门开展新一轮次的动态调整,共动态调整(新增和变更)109个事项,目前,我旗共有权责清单6342项,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旗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464项;苏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683项;嘎查(社区)公共服务事项1603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占比为99.24%;全程网办比率为97.77%。我旗共办理“一件事一次办”套餐7077件。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高效、公开、便民”的服务原则,简化投资审批程序。累计办结审批、备案项目86项,总投资19.93亿元。其中:审批类55项,总投资6.61亿元;备案类31项,总投资13.32亿元,按时办结率为100%,深受服务对象好评。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1.做好单行条例修改报批工作。《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鄂温克族自治旗湿地保护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河道管理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条例>的决定》已经2023年2月25日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已公布施行。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经梳理全旗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继续有效18件,废止6件,失效3件。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了公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及事项范围,完善动态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旗政府办公室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5件,有效发挥规范作用。重大行政决策1件程序完备,另2件待旗政府会议通过。

4.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方面,强化制发程序管理,通过法律顾问机制发挥作用。法律顾问参与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5件,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21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合同、协议539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26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20件,参与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17件。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戒毒人员送戒收戒专项行动2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实效。全市强化戒毒人员送戒收戒专项行动工作业务能力提升会在我旗召开,我旗作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以PPT讲解和展示专项行动相关档案材料的形式分享了送戒收戒专项行动工作的经验做法。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照“知识培训”、“业务实战”和“能力提升”三个环节,集中开展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定保留147项证明事项目录,以及19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旗本级16个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免予行政处罚事项350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8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89项,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融入执法过程。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能力建设

1.加强应急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宣传品千余份。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自成立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来,负责权限范围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应急系统非煤矿山、事故系统统计等专业知识培训。全方位开展防火、防汛等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强化应急队*力量,全旗建立800余人的各类防汛、防火应急抢险救援队*。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加强应急方面知识宣传,提升群众社会组织知晓度、参与度,形成应急合力。

(六)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二是建立健全各层级矛盾调处化解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探索旗、苏木乡镇、嘎查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体系,联合旗非诉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了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持续深化“枫桥经验”互助化实践。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378起,调解成功率为100%,涉及金额为1.76亿元。旗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1550人次, (略) 分流宜调案件252件,受理信访分流案件1件,受理公安分流案件2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三是探索开展“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目前我旗巴彦托海司法所和大雁司法所为“四所一庭”示范基地。四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年初以来共衔接帮教对象141人,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到100%。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撤销4件,维持3件,确认违法2件,终止3件,未审结1件。已履行抄告4件,未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应诉案件44件,已审结37件,其中败诉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高度重视党政机关 (略) 生效裁判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略) 生效裁判。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规范开展政府督查,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政府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

2.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年初对全旗18个行政执法单位53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评查,并下发18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和1份全旗案卷评查情况通报,通报单位对照评查意见对标对表,立行立改。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旗各单位用新媒体账号51个用于发布政务信息,同时设立政务公开专区11个,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已公开主动公开类信息7384条,收到依申请事项55件,均已办结。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旗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二是工作中存在执法部门间的沟通衔接不到位,苏木乡镇政府与旗直部门间的权责划分存在争议的情况。三是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还有些单一,普法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旗人民政府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严格对照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压实旗直各部门、各苏木乡镇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聚焦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要加强法治队*建设。二要加强对苏木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管理力度。三要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实际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指导执法部门积极适用柔性执法措施, (略) 场活力,展现执法温度。四要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三)聚焦社会稳定,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二要完善社区矫正相关配套制度,把信息化、智能化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升级的途径,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二要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实效。三要深化便民服务,推行公证容缺受理、缩短办证时限、上门公证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

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深入学法治思想,在旗委正确领导和旗人大监督支持下,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鄂温克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地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聚焦先行示范,深入学法治思想。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宣讲团深入讲、先进典型示范讲、深度网络宣讲、全媒体平台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化宣传展示法治思想重要成果。组织“理论学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宣讲100余场次,受众2万余人次。

二是聚焦统筹落实,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旗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三是聚焦“第一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将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旗考核指标,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实现法治督察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1.推进权责清单调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组织26个旗直部门开展新一轮次的动态调整,共动态调整(新增和变更)109个事项,目前,我旗共有权责清单6342项,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旗本级政务服务事项1464项;苏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683项;嘎查(社区)公共服务事项1603项。政务服务事项网办占比为99.24%;全程网办比率为97.77%。我旗共办理“一件事一次办”套餐7077件。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高效、公开、便民”的服务原则,简化投资审批程序。累计办结审批、备案项目86项,总投资19.93亿元。其中:审批类55项,总投资6.61亿元;备案类31项,总投资13.32亿元,按时办结率为100%,深受服务对象好评。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1.做好单行条例修改报批工作。《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鄂温克族自治旗湿地保护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河道管理条例><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条例>的决定》已经2023年2月25日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已公布施行。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经梳理全旗规范性文件27件,其中继续有效18件,废止6件,失效3件。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了公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及事项范围,完善动态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旗政府办公室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5件,有效发挥规范作用。重大行政决策1件程序完备,另2件待旗政府会议通过。

4.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方面,强化制发程序管理,通过法律顾问机制发挥作用。法律顾问参与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25件,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21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合同、协议539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26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20件,参与所在单位委托或者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17件。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戒毒人员送戒收戒专项行动2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实效。全市强化戒毒人员送戒收戒专项行动工作业务能力提升会在我旗召开,我旗作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以PPT讲解和展示专项行动相关档案材料的形式分享了送戒收戒专项行动工作的经验做法。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照“知识培训”、“业务实战”和“能力提升”三个环节,集中开展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扎实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定保留147项证明事项目录,以及19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目录。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旗本级16个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实施免予行政处罚事项350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386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89项,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融入执法过程。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和能力建设

1.加强应急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宣传品千余份。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自成立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来,负责权限范围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应急系统非煤矿山、事故系统统计等专业知识培训。全方位开展防火、防汛等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强化应急队*力量,全旗建立800余人的各类防汛、防火应急抢险救援队*。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加强应急方面知识宣传,提升群众社会组织知晓度、参与度,形成应急合力。

(六)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一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隐患。二是建立健全各层级矛盾调处化解机制。整合现有资源,探索旗、苏木乡镇、嘎查社区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体系,联合旗非诉纠纷调处中心,成立了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持续深化“枫桥经验”互助化实践。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378起,调解成功率为100%,涉及金额为1.76亿元。旗非诉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1550人次, (略) 分流宜调案件252件,受理信访分流案件1件,受理公安分流案件2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三是探索开展“四所一庭”联动工作机制建设。目前我旗巴彦托海司法所和大雁司法所为“四所一庭”示范基地。四是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年初以来共衔接帮教对象141人,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达到100%。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其中:撤销4件,维持3件,确认违法2件,终止3件,未审结1件。已履行抄告4件,未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应诉案件44件,已审结37件,其中败诉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高度重视党政机关 (略) 生效裁判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略) 生效裁判。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规范开展政府督查,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政府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

2.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年初对全旗18个行政执法单位53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评查,并下发18份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和1份全旗案卷评查情况通报,通报单位对照评查意见对标对表,立行立改。

3.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全旗各单位用新媒体账号51个用于发布政务信息,同时设立政务公开专区11个,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已公开主动公开类信息7384条,收到依申请事项55件,均已办结。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旗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地区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二是工作中存在执法部门间的沟通衔接不到位,苏木乡镇政府与旗直部门间的权责划分存在争议的情况。三是普法工作的手段和形式还有些单一,普法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旗人民政府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严格对照目标任务,狠抓落实,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压实旗直各部门、各苏木乡镇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聚焦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要加强法治队*建设。二要加强对苏木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管理力度。三要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的实际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指导执法部门积极适用柔性执法措施, (略) 场活力,展现执法温度。四要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三)聚焦社会稳定,不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二要完善社区矫正相关配套制度,把信息化、智能化作为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升级的途径,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二要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实效。三要深化便民服务,推行公证容缺受理、缩短办证时限、上门公证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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