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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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略) 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Y*-FW06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资金来源为PPP项目运维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

2.2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概况:运营公司负责运维的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 (略) 伊通河水系区域内,为四座污水处理厂选定污水处理服务劳务外包单位。

一标段

1. (略) 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吨/天;

2. (略) 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天。

二标段

1. (略) 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翟家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吨/天;

2. (略) 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芳草街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天。

2.3招标范围: (略) 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 (略) 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污水厂、 (略) 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翟家水质净化厂、 (略) 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两家劳务外包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 (略) 续约条件,双方可以续签;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各标段供应商不允许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经理1人,具有相关资质证书;

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者,请投标单位于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略) 邮箱(*@*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公告的4.1项”要求的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com),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事宜。

4.2 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q.com)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资料的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登记表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第一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冯莫涵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越达科技园大厦10楼

联系人:贾晶晶

联系电话:0431-*


(略) 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TY*-FW06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资金来源为PPP项目运维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劳务外包项目;

2.2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概况:运营公司负责运维的伊通河PPP项目污水处理 (略) 伊通河水系区域内,为四座污水处理厂选定污水处理服务劳务外包单位。

一标段

1. (略) 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吨/天;

2. (略) 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污水厂,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天。

二标段

1. (略) 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翟家水质净化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吨/天;

2. (略) 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芳草街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5万吨/天。

2.3招标范围: (略) 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北十条污水处理厂、 (略) 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东新开河污水厂、 (略) 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翟家水质净化厂、 (略) 新凯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芳草街污水处理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两家劳务外包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2.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 (略) 续约条件,双方可以续签;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各标段供应商不允许兼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经理1人,具有相关资质证书;

3.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略) 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者,请投标单位于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略) 邮箱(*@*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公告的4.1项”要求的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com),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事宜。

4.2 招标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q.com)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人进行资料的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登记表电子版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第一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冯莫涵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越达科技园大厦10楼

联系人:贾晶晶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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