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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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略) 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LDL*JTXM1

2.项目名称: (略) (略) 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8.7万元。

5.采购需求:1台/套干眼检测仪及1台/套角膜地形图仪(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供货地点:按合同或买卖双方约定时间交付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该证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非OEM产品。

(5)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4年出具),并具有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3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3.确认参加本项目截止时间:**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暂停现场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期间,提供邮寄办理服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 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请各供 (略) 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西北角)进入,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4800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人:张卓丹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周祺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祺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1、若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略) (略) 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定).docx

(略) (略) 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以网络形式(详见“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JLDL*JTXM1

2.项目名称: (略) (略) 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建设-眼科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48.7万元。

5.采购需求:1台/套干眼检测仪及1台/套角膜地形图仪(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9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供货地点:按合同或买卖双方约定时间交付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①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该证件。

(4)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为原厂生产,非OEM产品。

(5)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4年出具),并具有2023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3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日09时00分至**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及地点: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3.确认参加本项目截止时间:**日16时00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www.http://**.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 (略) 办理CA认证(暂停现场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期间,提供邮寄办理服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 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4.请各供 (略) 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西北角)进入,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4800元(提交方式请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具体要求)。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东风大街2643号

联系人:张卓丹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周祺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祺

电 话:0431-*、*

4.监督部门: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5.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1、若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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