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主城区配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枝江市主城区配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 主城区配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采购已由枝发改审批[2022]3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 (略) 燃气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城区。

2.2建设规模: (略) 燃气中压管道15.8公里。其中城区改造DN63- (略) 燃气管道8.1公里;江汉大道DN315燃气管网改造4.8公里;胜利路、深圳路、公园路等DN160燃气管线更新改造2.9公里。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为该项目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增加90日历天(协助前期施工准备和后期项目备案、审计等),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在各类施工合同约定保修期限的基础上再增加1年。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 (略) 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监理员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可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放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公章后送交湖北华审 (略) ( (略) 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

5.2地点:湖北华审 (略) ( (略) 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6.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燃气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马家店街办金融巷29号

联系人:宋宜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 (略)

地址: (略) 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骆民

电话:*



1.招标条件

(略) 主城区配套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采购已由枝发改审批[2022]3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 (略) 燃气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审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城区。

2.2建设规模: (略) 燃气中压管道15.8公里。其中城区改造DN63- (略) 燃气管道8.1公里;江汉大道DN315燃气管网改造4.8公里;胜利路、深圳路、公园路等DN160燃气管线更新改造2.9公里。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为该项目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增加90日历天(协助前期施工准备和后期项目备案、审计等),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在各类施工合同约定保修期限的基础上再增加1年。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安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 (略) 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监理员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以上人员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 (略) 外企业相关人员可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8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放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17时30分。

4.2获取方式: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密封加盖公章后送交湖北华审 (略) ( (略) 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时00分。

5.2地点:湖北华审 (略) ( (略) 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6.投标相关事宜

1、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会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并参加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燃气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马家店街办金融巷29号

联系人:宋宜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 (略)

地址: (略) 东湖大道与民主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骆民

电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