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东方春 (略)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ZX-*)

项目所在地区: (略) 沙河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大连东方春 (略)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 大连东方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1家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大连东方春 (略)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指定供货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东方春 (略)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信用大连”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日09时00分 --- **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63.com并按要求填写回执邮箱中的《报名表》以确保报名成功,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冰山慧谷C4栋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大连东方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连东方春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香周路250号

联 系 人: 周超

电 话: 04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中恺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冰山慧谷C4栋N205室

联 系 人: 戴工

电 话: 041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大连东方春 (略)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ZX-*)

项目所在地区: (略) 沙河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大连东方春 (略)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招标人为 大连东方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1家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大连东方春 (略)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指定供货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东方春 (略)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备件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辽宁”网站(http://**.cn)、“信用大连”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日09时00分 --- **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63.com并按要求填写回执邮箱中的《报名表》以确保报名成功,邮箱须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具体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冰山慧谷C4栋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大连东方春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连东方春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香周路250号

联 系 人: 周超

电 话: 04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中恺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西南路888号冰山慧谷C4栋N205室

联 系 人: 戴工

电 话: 0411-*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